2017年4月25日,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公布2017年广州市食品用塑料包装膜(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共抽查了51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经检验,有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7%。
本次食品用塑料包装膜、袋的监督抽查,依据GB/T10003-2008《普通用途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薄膜》、GB/T10004-2008《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干法复合、挤出复合》、GB10457-1989《家聚乙烯自粘保鲜膜》、GB/T20218-2006《双向拉伸聚酰胺(尼龙)薄膜》、QB/T1125-2000《未拉伸聚乙烯、聚丙烯薄膜》、QB/T1128-1991《单向拉伸高密度聚乙烯薄膜》等标准,对食品用塑料包装膜、袋的拉伸强度、断裂标称应变、热收缩率、热封强度、润湿张力、光泽度、透湿量、感官指标、蒸发残渣、重金属、脱色试验、高锰酸钾消耗量等项目进行检验。
本次抽查有1批次蒸发残渣:4%乙酸项目不合格。据介绍,蒸发残渣(4%乙酸)超标与食品接触的产品若接触到酸性食品时,会析出过量残渣,人体过多吸收蒸发残渣将有害健康,尤其是对处于成长期的儿童可能影响会大些。此外残渣还会直接影响食品的色、香、味等食用质量。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了降低成本,使用劣质的原材料或生产工艺控制不严导致的。
产品选购及使用小常识
1、选购有QS标志的产品。
2、塑料膜类应选购平整、色泽均匀、无杂质、封口牢固的产品。
2017年食品用塑料包装膜(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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