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网站版权纠纷屡见不鲜
众所周知,过去几年视频网站盈利困难,版权成本节节攀高,因而复制侵权视频成为许多中小型网站谋利的捷径。虽然视频行业一直被盗版等问题缠身,但盗版和盗链似乎成为很多中小型网站求生谋利的不二法宝。
面对这种情况,作为内容和版权所有方的大型视频网站逐渐化身为“版权斗士”,注重保护自身的利益不被他人侵犯,并且有些网站一旦产生版权纠纷,通常都会采取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诉讼。
据悉,4月5日,因优酷认为《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网络传播权遭迅雷、百度云盘侵犯,故诉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200万元。
但此类事件最早可追溯自2007年7月,拥有《疯狂的石头》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新传在线(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将国内最大的播客(视频分享)网站“土豆网”告上法庭,并索赔15万元人民币,理由是“土豆网”的会员非法上传了《疯狂的石头》供网友免费观看,成为国内视频网站版权纠纷第一案。
从此,国内视频网站维权案开始粉墨登场。
2013年11月13日,优酷土豆集团、搜狐视频、腾讯视频联合光线传媒、乐视影业等发布“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合行动宣言”,表示将联合对抗百度、快播等日益严重的网络视频盗版和盗链行为,起诉百度涉及盗链、盗播移动视频版权的影视作品逾万部,索赔3亿元;2016年6月,乐视再次遭遇优酷的起诉,并被索赔600万元。而后,乐视反过来将爱奇艺、优酷告上法院,要求二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各100万元……
由此可见,各大视频网站之间的内容纠纷屡见不鲜。虽然这类诉讼案件获胜率较高,但视频网站侵权行为并未就此停下步伐,同时,版权问题的争论,甚至上诉也一直未停,仍有不少关于视频网站是否涉嫌侵权的纠纷发生。
视频网站争夺战如诸侯争霸
各大平台对视频网站“后竞争时代”的共识是,用户付费是这一阶段竞争的关键所在。
影视项目的独播权是视频网站争得头破血流的一块肥肉,但随着视频行业日益激烈的竞争,视频网站花费在视频版权上的费用可谓水涨船高,版权成本之高足以让人咋舌。许多大剧网络售价逼近千万元,令许多一线卫视不得不“败下阵”。不过,仍有许多视频网站前仆后继,例如,《如懿传》单集900万元的网络售价,而电视版权仅为每家各300万元,仅为网络版权的1/3。
不仅有《如懿传》如此天价,许多传出网络版权单集超500万元的大剧并不在少数:《琅琊榜2》单集800万元、《择天记》单集750万元、《军师联盟》单集600万元,这些天价数字令人吃惊,为各大卫视对电视剧的投入成本的数倍。
虽然许多视频平台的负责人都声称视频网站的竞争已经度过了重金购买版权内容的阶段,转而进入了发力自制内容、形成平台品牌差异化的新阶段,但厮杀的激烈程度并未减弱,甚至更加残酷。
这些视频网站天价买剧引发版权大战,而中小型网站无法承担动辄上千万元的天价版权费用,则选择铤而走险,虽然存在法律风险,但面对巨大的流量蛋糕,很难保证不为所动。因此,购剧版权成本过高,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也是造成盗版和盗链屡禁不止的原因。
加强版权意识抵制盗版
国内盗版屡禁不止,那么国外的Dropbox(免费网络文件同步工具)、GoogleDrive(在线云存储服务)、iCloud(苹果公司提供的云端服务)等云盘,是如何对网盘内容进行监管的?
据美国媒体NBC的报道显示,全国失踪与受虐儿童服务中心(NCMEC)委托微软与达特茅斯学院开发出了一款用于扫描非法图像的工具——PhotoDNA,其借助这款工具对网上反复传播的1.6万个图像文件进行标记,并将其分发给云服务提供商,希望他们能够利用这些标记对用户文件进行扫描。
美国电影协会(MPAA)资深副总裁玛丽安·格兰特(MarianneGrant)表示,云服务提供商也可以利用类似的工具来过滤盗版等其他非法内容。发现非法内容的机会有两次,即文件进入云盘时和文件离开云盘时,利用文件标记就可以大致确定内容。
Dropbox就曾利用这种标记功能来打击盗版内容。其用户每上传一个文件,服务器就会将其编码,生成一个独一无二的“指纹”。当Dropbox接到版权商要求保护版权的通知时,其就会把受版权保护文件的“指纹”与用户上传文件的“指纹”进行比对,如果出现重合,就可以立即屏蔽盗版内容。
据NBC(美国全国广播公司)报道称,根据美国法律,云服务提供商有义务及时清除已知的非法文件。但事实上,却不是所有企业都会主动对非法文件进行扫描。
微软和Verizon(美国最大的本地电话公司和无线通信公司)声明,他们保留主动扫描用户文件的权利;而亚马逊和谷歌则不会主动进行扫描,但他们也会在收到通知的情况下,对疑似非法文件进行调查。
其实,这些手段对于国内抑制盗版视频也有借鉴之处,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建立法律保障,不断完善影视知识产权立法;成立反盗版联盟,由单打独斗到多方合作维权;养成视频网站的用户付费习惯;加强版权意识,自觉抵制盗版。
2010年,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坚决打击电影走私、盗版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规范放映行为,维护市场秩序。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和国务院法制办等机关分别通过不同形式颁布、制定或者下发了相关文件对我国的影视行业的发展和影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
同时,在著作权人与侵权人单打独斗的基础上,采取多方主体联合行动,合作保护影视作品的知识产权,采用联盟化和平台化的保护方式,共同维护自身知识产权的行为显得越发重要。
除此之外,近年来,国内视频网站兴起会员付费抢先看、独家看的模式。一方面,视频网站继续通过热门剧目的差异化编排来吸引付费用户;另一方面,影视版权方逐步缩短窗口期,视频网站成为电影重要发行渠道,付费内容向多元化发展,用户为获得新鲜感,来付费观看视频内容。其实,抑制盗版传播关键看个人,要加强版权意识,抑制盗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