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公布了2016年上海市电热暖手(脚)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抽查64批次产品,经检验,不合格13批次。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4706.1-200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GB4706.99-2009《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储热式电热暖手器的特殊要求》、GB4706.80-201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暖脚器和热脚垫的特殊要求》、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产品的下列项目进行了检验: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发热、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瞬态过电压、耐潮湿、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变压器和相关电器的过载保护、非正常工作、稳定性和机械危险、机械强度、结构、内部布线、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耐热和耐燃。
本次抽查发现有1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生产企业(标称)涉及宁波米乐奇电器有限公司、上海磊峰电器有限公司、安徽纽麦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安徽乾越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慈溪市威晓电器厂、宁波鄞州小卡电器厂、慈溪市欧烨电器厂、义乌市泰步家居用品厂、义乌市稠城夏宝日化厂、慈溪市吉创电器厂、慈溪市无瑕电器厂、慈溪市简爱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不合格项目涉及标志和说明;对触及带电部件的防护;输入功率和电流;机械强度;结构;元件;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等。
上海市电热暖手(脚)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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