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鉴于知识产权正在越来越成为文化创意产业的驱动力,有传统业界人士接连为其发声站台,如今连互联网大佬马化腾也呼吁。他指出,“内容产业其实最核心的就是版权,所以我们在很多领域呼吁知识产权的建立”。
在互联网+正在渗透一切传统领域之时,互联网与传统文化产业的深度融合无疑是个好苗头,也正在成为一个市场价值越来越大的有机生态系统。在此形势下,借力互联网+的力量,中国的知识产权服务行业也正在经历一场从模式到格局的蜕变,绵延已久的用户痛点不断催生新的服务模式……
创作者的冰火两重天:IP热与版权劫
环视当下文化消费市场,“IP”可谓是近年来一个不容忽视的热词。市场的狂热、资本的投机让很多人崇尚“得IP者得天下”的信念,加之移动互联网的助推,一场关于IP的高烧自2015年起就一直不曾退却。
而当IP争夺战迅速升温之时,市场对此的反馈机制如今迎来了一次又一次的阵痛和反弹。一方面是业界毫无节制的竞赛已近似疯狂,诸多大大小小知名不知名的IP被抢购一空;另一方面则是IP背后的版权乱象犹如一个个深不见底的漩涡。IP被抢购一空后引发的版权纠纷越来越多,很多原创作者由此陷入尴尬之地:未获版权所有者许可的文字、图片及视频内容以“复制粘贴”的抄袭模式屡见不鲜,搬运工、“剪刀手”大行其道。
早在1842年,狄更斯由英国兴奋地踏上美国国土之时,迎接他的令其大失所望——盗版泛滥,国内文化产业萎缩。以致于在当年10月出版的《美国札记》中,他曾破口痛骂美国是“盗版横行、随地吐痰”的流氓国家。
历史总是以出奇相似的方式重复着轮回,国内创作者同样面临着狄更斯当年的窘境。仅在2015年,来自《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白皮书》的一项最新数据显示,网络视频盗版导致的潜在广告展示和版权付费损失就超过150亿元。盗版网络文学如果全部按照正版计价,其带来的损失接近100亿元。
透视“版权保护”形同鸡肋般的存在,现象背后主要归因于以下几点:
作者版权意识薄弱助长侵权者气焰。“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的被侵权之痛就是原作者缺乏版权的意识,等到出现铺天盖地的侵权盗用时完全无能为力。
最值得注意的是,互联网时代信息产品的复制成本接近于零。审核、监管已经无法跟上信息复制、分发的速度,网络平台方很难低成本地鉴别侵权行为。尤其是网络文学作品,几乎可以做到“秒盗”。一般首发网站发布新章节1分钟内就可以完成盗版。其次,侵权的结果可能是爆炸式的。网络的自由性使其“盗版”的内容传播范围更广、速度更快,危害也更大。由于网络可以随时删改,侵权证据可能会“稍纵即逝”,作者维权成本更高。
从产业源头切入的保卫战怎么打?
互联网创造了信息时代,同时也造成了信息版权人的利益缺失。但庆幸的是,创作者们遇及的这些痛点同样可以“互联网+”的方式进行回击。比如今年刚上线的数字版权登记服务平台——版全家,从版权登记源头上进行突破:
颠覆低效。在PC互联网时代,正是由于BAT完成了各自对信息、人、物的初级“连接”,所以才成就了今天的一张中国互联网名片。在移动互联网时代,连接的方式再次升华,不仅只是实现连接,而且是让两端更便捷地对接,产生精准匹配服务,提高效率。这样的思路在时下炙手可热的滴滴、大众点评等移动互联网产品上都能看到。
版全家的产品优势也类似。通过运用人工智能登记辅助AI机器人、开发PC端登记服务平台及手机APP登记服务端口,版全家成为全国首家实现“3分钟”登记版权的品牌,更让随时创作随时登记成为现实。人工智能登记辅助AI机器人,让整个体验过程就像填空一样简单。试想一个旅行家,需要在各大洲采风,但是可能几个月都不会回国,如何能够对远在海外的作品“保鲜”发布的同时又能及时进行版权登记确权?即便是可以选择在国内采用传统方式登记版权,那么线下大厅繁琐的登记流程、漫长的等待期也会让人抓狂不已。
技术加持。版全家启用区块链的防篡改、防伪造的技术。对版权所有者登记作品的整个流程进行了区块链加固,使得整个过程如同刑侦中的证据链条一样,一环扣一环,不可伪造、不可篡改。另外,作为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战略合作伙伴,用户通过版全家登记版权可获得与纸质版权证书同样具有法律效力的版权保护中心DCI数字版权登记证书。
对于DCI(DigitalCopyrightIdentifier,数字版权唯一标识符),曾被业者称为“互联网版权保护的第二次革命”,是面向未来的数字版权保护体系的基础设施。
重新定义版权人。版全家对版权人的界定不是我们常规认知中的“文创工作者”,而是一切“知识工作者”。根据提出该术语的管理学大师德鲁克的解释,知识工作者一方面能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他们本身具备较强的学习知识和创新知识的能力。
版全家率先重新定义版权人,一切创作独创性智力成果的广大知识工作者被得到肯定。
由青涩到轻熟:知识资产价值愈加凸显
版权行业现在的维权很大的难点在于举证困难,流程复杂而且速度极慢。往往在很多时候,当创作者发现侵权行为后再去做确权,等到证据收集完毕之后,侵权行为可能都已获利结束了。从版全家的角度讲,版权登记让证据前置,提前确权让一大批原创内容在诞生之初就获得了切实的维护,对于创新这是一种正向激励。
作为承接工业经济的一种新的社会经济形态,文化经济一直为经济注入一股清流。而随着文化经济时代的到来,产业不断向技术密集和智力密集型转化,以无形资产形态存在的知识资产,在生活中的作用愈加凸显。文化经济的核心是版权,版全家的这种颠覆无疑是顺应时代趋势,凸显代表无形资产的知识工作者的价值,也昭告了人人都是版权人时代的到来。(王小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