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7年第11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抽检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等5大类食品137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315批次,不合格样品56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表示,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外省生产单位的,已按规定移送相应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对于不合格样品涉及省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已要求相关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同时,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31”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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