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将2016年第四季度药品监督抽验中不符合标准规定药品(不包括中药材品种)予以公告。
据本次发布的《2016年第四季度药品监督抽验不合格品种表》,有23批次不符合标准规定,其中1批次备注为“假冒”。
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本公告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由抽样单位依法进行处理;公告的涉嫌假冒的药品,要查清相关渠道,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依法查处;查处结果请于2017年2月28日前报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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