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潍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发布公告称,该局委托中检集团南方电子产品测试(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10日至11月20日在青州市、临朐县的部分商场、超市和专卖店共抽样检验小家电70组,合格50组,不合格20组。
其中,灯具有7组样品不合格,标称生产者涉及广东太格尔电源科技有限公司(2组)、汕头市德美诗实业有限公司(1组)、广东久量股份有限公司(1组)、深圳市康铭盛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1组)、江西众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1组)、惠州市美利浦科技有限公司(1组)。
换气扇、排气扇有6组样品不合格,标称生产者涉及上海风乐电器有限公司(1组)、莘县武阳家用电器厂(1组)、嵊州市润田电器厂(2组)、佛山市顺德区勒流铭洋五金电器厂(2组)。
电吹风有4组样品不合格,标称生产者涉及揭阳空港经济区鹏越电器厂、揭阳试验区路加电器厂、揭阳空港经济区超力电器有限公司、广东揭阳空港经济区凯胜电器厂。
另外,电热锅有2组样品不合格,标称生产者涉及潮安区彩塘镇红梅五金厂、周村森光电器厂;电饼铛有1组样品不合格,标称生产者为上海华生电器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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