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2016年食品、保健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及指导意见的通知》(津市场监管食综〔2016〕2号)要求,天津市南开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对113批次食用农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经过检测,发现1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本次抽检的6类食品主要包括畜禽肉及副产品、水产品、鲜蛋、蔬菜、水果、豆类等产品。
抽检依据是GB2761-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3-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抽检项目包括铅、镉、总砷、总汞、甲胺磷等30个指标。共抽检113批次,覆盖6个生产省份的21家企业。其中:
抽检水产品品种食品8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1批次,检出不合格检测项目为镉(以Cd计)。
抽检禽肉及副产品、鲜蛋、蔬菜、水果、豆类品种食品105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不合格产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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