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6年第42期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4大类食品,包括:方便食品、水产制品、肉制品、蔬菜制品、速冻食品、糕点、酒类、饮料、薯类和膨化食品等,抽检样品共计208批次,不合格8批次。
其中,酒类不合格3批次,标称保定三军酿酒厂生产的1批次三军宴北京二锅头酒(56%vol,500ml/瓶2015-12-16),被检出酒精度项目不合格;标称四川省邛崃市仙泉酒厂生产的1批次湾湾顺四川高粱酒(52%vol,600ml/瓶2016-06-07),被检出酒精度项目不合格;标称保定京盛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北京二锅头酒(42%vol、2L/壶2016-02-17),被检出酒精度、糖精钠项目不合格。
不合格样品还包括糕点1批次(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水果制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酒类3批次(不合格项目:酒精度)、饮料3批次(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针对抽检结论为不合格的产品,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停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问题发生的原因并进行整改。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12331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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