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11月16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发布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16年第33期(总第70期)。本期信息显示,2016年4月-6月,该局在食品流通环节对20大类2799批次的加工食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合格率98.46%。其中,水产制品抽检177批次产品,4批次不合格。
本次抽检的水产制品主要包括其他动物性水产干制品(重点抽海米)、盐渍藻、风味鱼制品(熟制水产品)等。抽检依据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抽检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挥发性盐基氮、铅、甲基汞、无机砷、镉、苯并(α)芘、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甜蜜素(环己基氨基磺酸钠)、安赛蜜(乙酰磺胺酸钾)、色素、菌落总数、N-二甲基亚硝胺、亚硫酸盐、合成着色剂(柠檬黄、苋菜红、胭脂红、日落黄、亮蓝、酸性红)(视产品具体色泽而定)。
不合格水产制品产品所涉及的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标称生产者为浏阳天之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麻辣海燕(动物性水产熟食)中菌落总数超标;标称生产者为北海市尊极龙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黄花鱼中苯甲酸超标;标称生产者为青岛国林海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金钩虾米中胭脂红超标;标称生产者为威海杨正权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海米中N-二甲基亚硝胺超标。
通告中指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标称省外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信息已通报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告中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31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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