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官网发布《关于公布2016年产品质量联动监督抽查结果的公告》。据公告,本次联动抽查,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有关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共抽查了西安、咸阳、铜川、商洛、汉中、杨凌地区14家生产企业的14批次电力电缆产品,经检验,综合判定合格产品11批次。
本次抽查依据GB/T12706-2008《额定电压1kV(Um=1.2kV)到35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附件》等相关标准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电力电缆产品的绝缘平均厚度、绝缘最薄处厚度、非金属护套平均厚度、非金属护套最薄厚度、导体电阻、绝缘老化前抗张强度、绝缘老化后抗张强度、绝缘老化前断裂伸长率、绝缘老化后断裂伸长率、绝缘老化前后抗张强度变化率、绝缘老化前后断裂伸长率变化率、PVC绝缘低温弯曲、PVC绝缘低温拉伸、绝缘高温压力、PVC绝缘热冲击等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陕西电力电缆制造有限公司、陕西天马电缆有限公司、商洛市林强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3批次样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均涉及电力电缆产品的护套失重项目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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