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官网发布通报称,依据《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2016年食品、保健食品安全抽检计划及指导意见的通知》(津市场监管食综〔2016〕2号)安排,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技术研究院及天津市乳品食品监测中心等2家检验机构,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抽检实施细则(2016年版)》抽检肉制品、方便食品、白酒、饮料等4类128批次样品,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其中,白酒抽检21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4.76%;方便食品抽检20批次,不合格2批次,占10%;饮料抽检48批次,肉制品抽检39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现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不合格项目为:天津红高粱酒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42%VOL武清曲二代酒酒精度不合格;天津市河北区凤宝营养食品厂生产的木糖醇藕粉霉菌不合格;天津开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核桃粉霉菌不合格。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相关区局督促企业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采取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查处情况需于2016年11月30日前报市市场监管委并向社会公布。
不合格产品信息.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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