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量和市场份额双增长的魅族正面临尴尬。10月20日晚,A股公司天音控股在一则投资公告中披露了魅族科技的财务状况显示,魅族近两年持续亏损,今年上半年已亏损3亿元,而2015年更是亏损10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123%。
魅族同时正被与高通的专利纠纷缠身。继今年6月高通在国内起诉魅族专利侵权之后,10月14日,高通宣布在美国、德国和法国针对魅族对其专利侵权行为采取行动。
针对《中国经营报》记者提出的有关魅族财务问题以及与高通专利纠纷进展等问题,魅族方面表示不接受采访。10月23日,魅族科技副总裁李楠发微博称:“魅族对高通,最终会有一个交代”。
互联网分析师于斌认为,魅族表面的“繁华”难掩背后危机,单一机海战术只会陷入到低价竞争泥潭和野蛮生长怪圈,如不能突围中高端市场,魅族或将触碰到品牌天花板。
急速扩张
天音控股在公告中表示,公司拟用自有资金出资认购魅族本次增资的一部分并持有魅族的0.655%股权,总投资额为2亿元。
公告显示,包括天音在内,上海修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源科(平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克拉玛依丙申宏未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一共四家企业对魅族进行投资,后三家企业出资比例分别为0.393%、0.657%、1.213%。根据计算,魅族此次增资共计约8.9亿元,增资后魅族的市场估值达到305亿元。
股权结构显示,此次交易完成后,魅族创始人黄秀章(即黄章)占股51.959%,第二大股东为杭州魅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占股28.828%。工商登记信息显示,杭州魅投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企业法人为阿里巴巴。
2015年2月,魅族宣布获阿里巴巴5.9亿美元投资。至此,魅族走上了销量、市场份额双增长的快车道。2015年当年,魅族手机销量便从2014年的不足400万台达到2000万台,大涨350%;市场研究机构赛诺发布的2016年上半年国内智能手机销量报告显示,魅族以1124万台销量排名第7。
然而,急速扩张却带来了巨额的亏损。根据天音控股公布的魅族公司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显示,2015年魅族资产总额72亿元,负债近89亿元,资产负债率高达123%;营业收入168亿元,亏损10.37亿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显示,魅族今年上半年营业收入70亿元,亏损3.4亿元。
对于本报记者提出的有关魅族此番增资以及业绩亏损原因等问题,魅族表示,目前不接受采访。
在业内看来,亏损是由于魅族机海战术利润过低,而运营成本又过高。2014年12月,魅族发布千元机魅蓝系列,之后该系列成为魅族手机销量的绝对支撑。在2015年10月魅蓝Metal的发布会上,魅族总裁白永祥宣布魅蓝系列已经卖出1300万部;今年4月,据白永祥透露,这一数字已经达到2000万部。除此之外,魅族在中、高端市场上分别发布魅族MX、魅族PRO系列,进行全产品线布局。
“人员成本、渠道成本、研发成本、供应商成本都是快速扩张所带来的,除此之外,魅族还要面临竞争对手小米、中兴等强势打压,他们也都在高中低端全面布局,在价格战上魅族越陷越深。”互联网分析师于斌认为,如今华为已经站稳3000元以上市场,OPPO、VIVO也站稳了2000元以上市场,魅族进军中高端市场的努力频频落空,没有新的增长点的魅族在千元机市场竞争,要想继续获得增长很难。如今手机市场竞争已经从线上转向线下,铺展店铺网店需要大量资金,魅族的亏损难以在短期内解决。
草莽生长
一边是巨额亏损,另一边是在专利费用上与高通几经纠葛。10月14日,高通在美国、德国和法国针对魅族对其专利的侵权行为采取了行动,包括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起诉讼,向德国曼海姆地区法院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在法国提起针对侵权产品的扣押程序以便为未来可能发起的诉讼获取证据。
在此之前的今年6月,高通已经在中国对魅族提起了与许可条件和专利侵权相关的数项诉讼。
根据高通提供的收费标准,对于为在中国使用而销售的品牌设备的高通3G和4G必要中国专利的许可,将会对3G设备(包括3G/4G多模设备)收取5%的许可费,对包括3模LTE-TDD在内的4G设备如不实施CDMA或WCDMA则收取3.5%的许可费,在上述每种情况中许可费基数为设备净售价的65%。
魅族在发给本报记者的声明中表示:“魅族愿意为专利付费,但是需要合理费率。”此前魅族在回应媒体时就表示,“高通给你一个黑盒子,要求你一定要接受”,并称与高通的谈判“不是公平、合理、非歧视的”。
魅族认为,若高通收费模式作为判例持续参考,中国整个手机行业都会面临危机,每年会有百亿美元计的专利成本转嫁给消费者,其次,会有一批民族企业的发展遭到不公平打击。
对于本报记者提出的有关魅族是否想要联合全行业对抗高通收费模式以及专利纠纷后续问题,魅族方面表示不接受采访。10月23日,魅族科技副总裁李楠发微博称:“魅族对高通,最终会有一个交代。”
OPPO手机副总裁吴强在10月20日秋季新品发布后被问及高通的专利费时,向包括本报在内的媒体表示:“高通的商业模式是先制定出来的,你用了它的芯片产品或者专利,你就要按照它的规则执行。他不是说让你用了之后再告诉你规则,而是先告诉你规则,用了就应该按照这个规则来付费。”吴强表示,产品的创新来源,其中一条就是跟上游供应商、方案商的联合开发,对于索尼、高通这样的企业,OPPO与他们从产业链的角度来说是上下游关系,但是从实际的合作状况来看,双方是一种合作伙伴的关系。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对本报记者表示,在2015年接受中国发改委反垄断处罚之后,高通调整了专利费用收取标准并获得通过就已经意味着合法。专利授权本身就是高通的盈利模式之一,这一收费标准也并非只针对魅族,即使在国外也已经广为接受。手机行业发展到今天,对于专利保护越来越得到认可,野蛮生长模式将难以为继。其进一步表示:“像华为这样的厂商或许交的专利费确实比魅族要低,那是因为华为与高通签订了专利交叉许可协议,魅族如果想要讨价还价,需要有谈判的筹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