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纳兄弟娱乐公司(WarnerBrosEntertainment,以下简称华纳兄弟)起诉创新艺术人才和文学社(InnovativeArtistsTalentandLiteraryAgency)侵犯其版权,且违反了《数字千年版权法》(DMCA)。
10月24日,华纳兄弟在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中区联邦地区法院西部分院提起诉讼。
华纳兄弟之所以起诉被告是因为2015年被告涉嫌建立一个“非法数字传播平台”,随后被告外部的人士利用了该平台。
华纳兄弟察觉该机构的“非法行为”是在它的两部电影电影《刺客信条》(Creed)和《海洋深处》(IntheHeartoftheSea)于2015年可以在线观看的时候发现的,而此时华纳兄弟才刚把电影视频拷贝给美国电影艺术与科学学院(AcademyofMotionPictureArtsandSciences)。
华纳兄弟还称由于这些电影视频是“有水印的”,所以它能够跟踪电影拷贝进而发现了这家侵权机构,该机构使用“非法转录软件”避开了能够阻止将内容刻录在DVD上的技术措施。
华纳兄弟请求法院判决永久禁令,采用陪审团审判,并要求被告支付最大限度的法定损害赔偿、判决前利息以及律师费用。
创新艺术人才和文学社成立于1982年,是一家独立的人才机构。(编译自worldiprevie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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