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大了对食品安全的抽检力度,媒体的舆论监督,更是希望能督促企业正视存在的问题,增强责任意识,提供健康的安全食品。
9月27日,从总局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6年第132号)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水产制品、食糖、粮食加工品、饮料、调味品等5类食品42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25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
抽查样品中,企业大连三山岛海产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海米,生产日期为2016年3月27日,不合格项目为亚硫酸盐(以二氧化硫残留量计),标准为不得使用,实际检测为0.378g/kg,该产品被抽查为不合格。
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监管部门已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食品安全批次的产品采取封存、下架、召回问题产品等措施防控食品安全风险。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企业的核查处置,以及企业整改情况,中国食品报将予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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