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晒霜里没有防晒剂?日前,安徽省食药监局转发总局关于84批次防晒类化妆品实际检出防晒剂成分与产品批件及标识成分不符情况的通知,立即在“臭美界”引起轰动,大家一片惊呼:“我的脸”!
被曝光的84款不合格防晒类化妆品,实际检出的防晒剂成分与产品批件及标识成分不符。其中,包括柏氏、韩后、丸美、韩束、赫拉、卡芙兰、雅漾等知名品牌。目前,这些不合格产品均已召回下架。
这些产品包括,广东乐婷化妆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卡芙兰隔离提亮防晒乳、莎莎化妆品(中国)有限公司代理的瑞士葆丽美活水防晒乳液、上海永裕医药有限公司代理的雅漾清爽倍护无香料防晒霜、广州市巧美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温碧泉透清莹防晒乳、珠海姗拉娜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珠海市爽爽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SNOOPY防晒露、广州市盛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方:北京明弘科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植物医生隔离霜、珀莱雅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珀莱雅海洋焕白润护隔离防晒乳、广州市天吻娇颜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索芙特冰极清透防晒乳、福建双飞日化有限公司(委托方:青蛙王子(中国)日化有限公司)生产的青蛙王子防晒乳液(清爽型)、上海新高姿化妆品有限公司委托生产的高姿多效修容霜等。
据悉,对于未检出批件配方标明的防晒剂成份的情形,按照相关规定对其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并且可以责令该企业停产或者吊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食药监部门表示,将对上述产品的生产(代理)企业进行核查,对已上市销售相关产品及时采取召回等措施。对涉嫌假冒的产品,深查深究相关经营企业的进货渠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安徽省食药监局介绍,防晒类化妆品属于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特殊用途的化妆品,必须经国务院食药监管部门批准,取得批准文号后才可生产。
安徽省食药监局提醒消费者购买此类化妆品时,一定选择适合自己的,而不是一味看品牌或是防晒指数。要注意查看包装标识中是否标有国家食药监总局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国产产品还要查看是否标有卫生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厂名、厂址及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或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等信息。检查是否为合格产品,还可通过国家食药监总局官方网站进行在线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