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诉三星侵权案终于闹到了美国最高法院。双方将于2016年10月11日在最高法院举行口头辩诉,这也将是该院120年来首次审理设计专利相关议题。
就在上周,111名设计师及设计教育工作者借这个机会向最高法院提交了一份非当事人意见陈述(amicusbrief),对苹果表示支持。参与者不仅有DieterRams、DelCoates这样的工业设计师、NormanFoster等建筑设计师,也有LV创意总监NicolasGhesquière、AlexanderWang、CalvinKlein以及PaulSmith等。
非当事人意见陈述可以理解为与议题紧密相关的非诉讼人提交的抗辩材料。它不能直接影响法官的判决,但能为其提供新视角作为补充。
两者的侵权诉讼从4年前就开始了。当时苹果起诉三星,称后者的十多款智能手机侵犯了iPhone的三项设计专利,包括iPhone的长方形屏幕和菱形扬声器,边框和单个圆形按钮设计,以及对齐到网格的彩色方形应用图标。
尽管美国圣何塞陪审团及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先后确认了侵权判决,但最初认定的10亿美元罚金在三星的一次次上诉中降至5.48亿美元。它的目标是索回其中的3.99亿美元,认为“像智能手机这样的复杂设备有上万个与设计无关的元素”,之前的判决有过度保护之嫌。
设计师们把这次世纪诉讼看成是讨论设计专利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好时机,尤其是很少参与设计侵权讨论的时尚设计师。
时装设计的原创保护相较其它品类似乎总是麻烦些,一般包括版权、商标与商业外观以及设计专利这三种方式。其中,版权法仅覆盖印花或花纹设计,商标法只适用于品牌名称、Logo等,而商业外观(tradedress)也只保护与设计师密切相关、在市场上已有辨识度的外观设计,比如ChristianLouboutin的红底鞋。
正因如此,服饰和配饰更依赖设计专利的庇护。但由于专利申请往往需要耗费更多的时间和资金(如在美国申请15年的专利至少要花4000至6000美元,且从申请到发放得等18个月),不少服装品牌只会为那些在每一季中反复出现的鞋履或基本款申请设计保护。
有趣的是,快时尚和越来越多轻奢品牌的出现,正迫使原本被动的服装设计师们变得主动起来。今年上半年,YSL向美国专利商标机构USPTO申请了8项设计专利,LV、BottegaVeneta和Balenciaga则分获批了6项、3项及2项申请。
这次设计师们提交的意见陈述书,回顾了历史上几个知名的设计案例,以此向法官说明设计对于品牌发展和商业表现的重要影响。
比如,可口可乐。当这款饮品刚刚上市时,瓶子的包装非常简单,任何人都可以模仿,销量因此受损。到1915年,郁闷的品牌主发起了一个全国设计大赛,要求是把瓶子的设计做成“就算在一片黑暗中摸一摸也能辨认出来,摔破了也能一眼认出”的样子。最后胜出的作品就是我们今天熟悉的细腰瓶,由R.Dean和AlexanderSamuelson以可可豆荚为灵感设计。在后来的市场调查中,甚至有99%的人表示从瓶子里喝可乐才更美味。
设计师们举这个例子是想影射三星用iPhone的设计就像百事可乐“借用”可口可乐的瓶装设计卖饮料一样,不够原创。
另一个被对比的经典案例是通用汽车和福特。1908年HenryFord推出的T型汽车是个在设计上没什么亮点的黑家伙,但胜在从手工到流水线装配作业的创新,到停产前卖了1500万辆。而1926年通用推出的第一款雪铁龙,则颜色和设计都很新颖,还专门建立了一个名为“Art&Colours”的研究院,到今天它都是销量不错的车型。这里对三星的讽刺和对苹果致敬的意味也就更明显了。
无论最高法院判决如何,对于公众来说,阅读111位设计师提交的这份意见陈述,已经是了解设计重要性的一个不错的开始。
此前各第三方为支持苹果提交的非当事人意见陈述共有18份,如果你感兴趣,可以点击这里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