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观众喜爱的青春爱情电影,泰国电影《初恋这件小事》无疑榜上有名。然而,正是这部受到观众追捧的电影近日却陷入版权罗生门,北京沣禾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沣禾汇传媒”)和上海利欧元力影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力影业”)均表明自己已获得相关版权,使得纠纷不断升级。
沣禾汇传媒此前声称,自己已通过合法享有电影原片、电影剧本和原片元素的版权权益的泰国佛像电影国际有限公司获得在中国内地的独占性授权,而元力影业擅自改编《初恋这件小事》,严重侵犯自身权益。针对这一表述,元力影业近日再次发布声明和律师函,表示早已从《初恋这件小事》剧本作者、著作权人处合法取得剧本改编权及相关权利,并由泰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认证。同时对于泰国佛像电影国际有限公司,元力影业表示该公司只是代表合资公司作为电影发行商,没有、也无权对电影剧本权属做出任何约定,而沣禾汇传媒在对提供的泰文资料进行翻译时,擅自把剧本权利的表述塞入中文译文。
公开资料显示,沣禾汇传媒和元力影业均在对《初恋这件小事》进行改编创作,其中元力影业于今年上半年表示有望于今年开拍中国版作品,并取名为《这些小事是爱吗?》,而沣禾汇传媒则已在今年5月获得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颁发的《初恋这件小事》摄制电影许可证。对于目前的纠纷,双方均已表示会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并进行跨国版权官司。
通过观察可以发现,现阶段影视行业频繁发生版权之争,包含作家与编剧、编剧与影视公司、影视公司与影视公司等多种形式的纠纷。其中已持续一年有余的《芈月传》编剧署名权之争还未落幕,还未开拍的《李雷和韩梅梅》电影版现也陷入版权纠纷,此前光线传媒和乐视影业也发生过《何以笙箫默》电影版权的争论,电视剧版《北京爱情故事》也因剧本著作权纠纷走上法庭,而琼瑶诉于正案更是已经成为版权纠纷中的代表事件。
产生版权纠纷的原因也各有不同,既有因抄袭问题而发生侵权,同时也有因版权授权存在时间限制,致在不同约定时间获得授权的公司产生纠纷。同时北京市东易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虎表示,若合同约定权利属于他人,如委托创作合同,会产生作者和著作权人并非是同一人的情况,有时也会产生法律纠纷。因此在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每一个条款、细节的表述,出现纠纷后,也要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保留证据。
此外,有业内人士表示,现阶段人们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逐渐提升,但随着IP愈发火热,同时IP版权费用也水涨船高,导致部分制作公司为了使自己的作品能够获得更大的市场,而有意无意地选择使用热门IP剧的元素或情节,导致侵权现象屡屡发生。若要减少侵权事件的出现,还需通过相关政策、行业协会等方面的力量加强版权维护。(记者陈丽君郑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