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和欧洲刑警组织(Europol)合力推出了知识产权犯罪协调合作机构(IPC3),该机构旨在为执法机关提供运营和技术支持。此前一周,一项新研究披露了在线侵权者使用的各种各样的商业模式。
上个月,EUIPO公布了《战略计划2020》。该计划指出,尽管EUIPO本身对于执法领域没有责任,欧盟第386/2012号条例委托其作为欧洲知识产权侵权观察员。观察员的主要任务是:为政策制定者制定知识产权政策提供相关事实和证据依据;培训执法人员;为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创造工具并提供资源支持;向公众宣传知识产权以及假冒盗版的危害等。该战略计划为此制定了具体的行动内容,比如通过知识构建活动和研讨会与欧洲警察学院一起设立虚拟知识产权培训中心来促进与执法机构以及执法机构之间的合作和知识共享等。本周,EUIPO和Europol宣布了最近的执法计划,也即推出IPC3,为欧盟以及更大范围内的执法机构和其他合作伙伴提供运营和技术支持,具体来说包括:
协助和协调跨境调查;
监控并报告在线犯罪趋势以及新型犯罪手段;
促进法律工具、行动程序的协调统一,以在全球范围内对抗知识产权犯罪;
向公众和执法机关宣传,提升知识产权意识,提供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培训。
EUIPO的行政主管安东尼奥.坎皮诺斯(AntónioCampinos)在IPC3发布大会上发言,称“加深理解知识产权侵权与在线环境之间的关系非常重要,我们注意到知识产权正被系统性滥用于传播恶意软件、非法钓鱼攻击或者一般的欺诈,损害消费者、企业以及普通网民的利益,EUIPO报告对此进行了详细的调查,披露了各种通过B2B、B2C网站、在线市场以及社交媒体营销来侵犯知识产权的商业模式。因此,我们决定与Europol合作,帮助打击在线环境中侵犯知识产权的商业模式,以此保护公民、合法企业的利益,保障经济的发展。”
坎皮诺斯提到的报告是定性分析的结果,旨在概述侵犯知识产权的商业模式。除了提到25个这样的商业模式之外,该报告还重点展示了权利人在打击在线侵权时面临的困难,越来越多的人销售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服务,并将他们的业务扩展至黑暗网络(Darknet)(主要是通过TOR网络)或甚至完全进入Darknet环境工作。
因此,必须继续加快打击在线侵权和非法贸易,EUIPO显然是在显示自己在这方面的金融实力。IPC3(仍属于Europol目前的组织结构内)建立的基础是EUIPO和Europol在2013年签订的战略协议,目前已经开始运营,EUIPO每年为其提供50万英镑的资金支持。
目前,EUIPO有能力资助这样的活动,但是长期来说就不一定了。战略计划中指出,考虑到EUIPO未来面临的挑战,收入减少(最近EUIPO降低官费、申请人改变申请策略、欧盟收费机关的运营方式改变)可能会导致EUIPO对申请人和其他利益相关方提供的服务水平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