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6月,烟台市质监局对全市范围内的服装、肥料、油漆、涂料、水泥、金属制品、通用设备、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配装眼镜、装载机、建筑用石材、建筑密封胶、泵类共十三类产品实施了监督抽查,发现11家企业的11个批次产品不合格,目前,各级质监部门已加强对相关企业的监管。
本次抽查企业覆盖芝罘区、莱山区、福山区、开发区、牟平区、高新区、招远市、龙口市、莱州市、栖霞市、莱阳市、海阳市、蓬莱市共13个县市区,实际抽查459家企业的459个批次产品。经检测,有448家企业的448个批次产品合格,11家企业的11个批次产品不合格。其中,不合格产品主要集中在服装、肥料、泵类、汽车零部件及配件、配装眼镜、石材6个领域,服装、肥料、机动车配件、泵类分别有1个批次产品不合格,肥料有5个批次产品不合格,石材有2个批次产品不合格。
不合格产品中,服装产品的不合格项目为“纤维含量”;肥料类产品不合格项目为“总养分”、“水分”、“标签”、“酸碱度pH”、“游离氨基酸含量”;机动车配件产品不合格项目为“内孔尺寸偏差”;泵类产品不合格项目是“规定点效率”;配装眼镜产品不合格项目是“柱镜轴位方向偏差”;石材产品不合格项目是规格尺寸偏差。
对于本次抽查中发现问题的企业,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规范》、《烟台市质监局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后处理程序规定》等规定,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促进质量水平的提升,帮助企业提升质量水平,营造良好的市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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