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即将来临,国家食药监总局近期组织开展粽子专项抽检,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商业无菌不达标和检出甜味剂安赛蜜和糖精钠。
据了解,此次共抽检粽子302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296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样品检验合格率为98%。
其中不合格产品中包括两批次北京生产的粽子,分别为北京东单菜市场有限公司销售的北京月盛斋清真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北京康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两款粽子礼盒:粽福粽子以及佳香粽粽子礼盒,均被检出为商业无菌不达标。
对抽检中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的食药监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同时食药监部门提示消费者在选购、贮存、烹煮和食用粽子时,应当注意以下方面:一是通过正规可靠渠道购买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添加剂、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查看包装是否完整或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散装粽子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二是对于真空包装类和速冻类粽子,购买后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并按照标示食用方法加工食用。散装粽子注意适量买入,最好是现吃现买,避免粽子变质。生熟粽子分开贮存,打开的粽子放在室温下不得超过2小时。
三是食用前应洗净双手,冷藏或冷冻过的粽子,要彻底加热,吃剩的粽子不要反复加热,不要食用馅料已发酸、发苦或口味不正的粽子。
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粽子和生产经营粽子的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可拨打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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