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尹辅华)5月3日,记者从顺德区市监局获悉,根据广东省省级抽检监测不合格/问题产品情况的通报,在2016年广东省餐饮服务环节水产品专项抽查任务中,顺德辖区内有4家餐饮服务单位的6个批次水产品检验不合格,目前该区已对违规酒楼和违规销售市场档位进行立案调查。
据了解,此次被检验出的不合格食品分别为佛山市顺德区东城酒楼有限公司经营的黄骨鱼、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锦云海鲜饭店经营的大罗氏(罗氏虾)、明虾,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同生饭店黄骨鱼和桂花鱼、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同福酒楼经营的桂花鱼。上述批次水产品的主要问题是经检验隐性孔雀石绿、呋喃唑酮代谢物AOZ(3-氨基-2噁唑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本次涉及餐饮服务单位所购进的不合格水产主要从大良府又市场和容桂乐安市场购进。
经初步调查,上述酒楼、饭店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构成了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共立案4宗。涉及到的水产档经营者涉嫌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顺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一并进行了立案调查,共立案5宗。
“如今已经到夏季,生鲜食物容易腐烂,即使一些活的、会动的海鲜产品也还要用鼻子闻一闻,如果有一般海鲜特有的鲜味,表示新鲜。反之,若有腥臭与腐败之味则应避免购买。”该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市民,海鲜中的病菌主要是副溶血性弧菌等,耐热性比较强,80℃以上高温才能杀灭。除了水中带来的细菌之外,海鲜中还可能存在寄生虫卵以及加工过程中带来的病菌和病毒污染。所以食用水产品最好是做到烧熟煮透。同时在选购新鲜的水产品时需留意商家的《卫生许可证》,最好在有正规保鲜或冷冻条件的超市、市场购买,并注意索要销售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