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发布2015年流通领域电子产品消费提示,经检验,有3款样品被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
2015年,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对在广州市流通领域销售的电子产品进行了质量抽查检验,共抽取了29家生产企业生产的42款样品,3款样品被判定为监督总体不合格,不合格率为7.14%。标称北京纽思曼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S1型纽曼插卡复读机被检出标记和说明、绝缘要求、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项目不合格;标称优派环宇通信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生产的ViewPad8Q型平板电脑被检出电源端子骚扰电压、辐射骚扰项目不合格;标称惠科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生产的P7精英版型平板电脑被检出辐射骚扰项目不合格。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表示,已对不合格商品的销售者依据《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同时督促全市销售者做好相同生产者相同规格(款)不合格商品的下架退市工作,对于拒不履行退市的销售者将依法予以查处。
本次抽查检验采用《商品质量监督抽样检验程序具有先验质量信息的情形》(GB/T28863-2012)及《声称质量水平复检与复验的评定程序》(GB/T16306-2008)的抽样检验程序,监督总体为广东省流通领域销售的相同生产者生产的同商标同规格型号商品的集合。依据电子产品的国家强制性标准、CCC强制认证标准,对标志和说明、电击和能量危险的防护(防电击保护的结构要求)、电气绝缘和抗电强度(绝缘要求)、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与电网电源的连接(与电源插头形成一体的装置)、发热和温升(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发热)、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正常工作条件下的电击危险)、电源端子骚扰电压(电源端骚扰电压)、辐射骚扰等10项进行了检测。
消费提示
电子产品商品与广大消费者的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其中青少年以及儿童的使用也越来越普及,它的质量优劣、安全与否直接影响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消费者在选购和使用产品时,可注意以下几点:
(一)消费者选择产品时都要清楚自身的需求和所选产品的功能。功能不同,产品的价格也会有很大的差异。。
(二)购买标识齐全的商品。购买前需要观察主机或适配器上标志是否需包含额定电压或额定电压范围、电源性质的符号、额定频率或额定频率范围、额定电流、制造厂商名称或商标、型号、Ⅱ类符号、安全说明、CCC标记等,且标识字迹清晰。并核对“三包”凭证、包装盒等。
(三)选购时开机检查是比较重要的环节,首先检查配件是否齐全,比如适配器、数据线、耳机、说明书、保修卡等。再次应进行开机检查,首先是看能否正常开机(进入操作系统),检查通话功能是否正常,对于智能电子产品需进一步检查CPU、显卡、内存等配置,然后检查触控、摄像头、音响、耳机、屏幕等,以及左右滑动、触摸功能是否正常,电子产品功能是否完善。
(四)购买电子产品时,一定要让经营者出具发票、三包凭证,并详细记载购买日期、品牌型号、机身号,妥善保管好。切忌为便宜几十元钱而不要发票、购物凭证。一旦出现消费争议问题,没有发票、购物凭证,职能部门难以处理。
(五)售后服务是为消费者解决后顾之忧的,当机器出现故障时能不能得到及时快捷的服务。建议消费者从几方面比较:一是看全国的售后网点,遍布全国的售后网点对消费者是非常重要的;二是看售后政策,如是否实行“三包”和全国联保等。当电子产品出现问题时,要及时找销售商反映问题,维护自己应有的权利。
(六)留意权威部门发布的商品质量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信息,不要购买本次抽检不合格商品。选购到不合格商品时,可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