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以后,回想起初创评论时的两笔“意外”稿费,仍颇感心悦。一则足球网评,一篇政论文章,直到汇款单邮寄给我,才知道已分别在某晚报上“落地”和被某省报转载。没成想,这竟成了“孤例”,与同行交流后发现这更是多数媒体人职业生涯中的“百年不遇”。
倘若将传统媒体比作“草”,网络媒体比作“羊”,后者对前者的无偿抓取、免费转载,结果必然是“羊”越吃越肥、“草”越啃越少。对此有传统媒体从业者喟叹:“传统媒体已成网络媒体的‘免费奶娘’!”现实中,也有不少传统媒体主动出击维护权益。但是分散的诉讼成本实在太高,也难以形成合力,让人不得不作罢。
“如果人人都可以无偿使用他人的新闻作品,谁还愿意做原创新闻呢?没有原创新闻,他们又从哪里转载呢?”这是一位纸媒负责人的无奈喟叹。的确,一篇好言论,读起来畅快淋漓;一段好视频,观看之后发人深省。可是优秀作品背后看不见的是大量智力资源的艰辛凝结。有前辈说,培养一个评论员要花十年光景。一张赏心悦目的照片,翻越千山万水才能拍下。一段两三分钟的广播音频,可能需要十几个小时的策划、采访、剪辑与编播……
“给天才之火浇上利益之油”,是人们熟知的一句名言,讲的是专利保护制度对创新的有效激励。今天我们保护原创作品、力倡原创精神,同样离不开监管部门“有形之手”的助力。政府对网络空间的有效治理,既是对传统媒体的原创作者增进合理收入添加的“薪水”,又是从社会整体层面上鼓励创新创作添加的“薪柴”。一举两得的“加薪”,形成的“规模效应”成本有限、收益却无穷。
不让传统媒体沦为“免费奶娘”,不让辛劳的媒体人沦为“廉价劳工”,必须加强网络知识产权保护,保障原创者的合法权益,下决心改变网上内容转载无序混乱的状况,破除无偿使用原创作品的行业潜规则。有计算表明,传统纸媒的生产成本非常高,有的高达“1个字5元钱”。只有坚持有偿付费原则,才能让“新闻理想”远离空中楼阁,真正体现出劳动创造价值的贡献,激发出更多的原创优秀作品。
对网络等新兴媒介来说,有序的竞争、良性的发展,也是一个告别低端、庸俗的“二次加工”,实现破茧成蝶的好机会。一些媒体企业只知道“在商言商”,片面追求利润的最大化,步入“集体非理性”,对他们严是爱、宽是害,完善不利版权保护的法律法规,便利诉讼渠道,集中力量打击“亮剑”,惩戒一个、威慑一片。
“道在日新,艺亦须日新,新者生机也;不新则死。”对“纸媒将死”论调的最好回应,不是别的,正是靠法治呵护传统媒体的核心竞争力,靠监管激发万千优秀记者、编辑、评论员奋笔书写时代华章的无尽创造力。(洪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