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对“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奋斗目标,分析了我国发展的基本特征,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也给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加快建设人才强国,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改革和政策创新,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这从当前形势和今后发展全局出发,指出了人才工作的方向,也为知识产权人才工作树立了前进的航标。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结合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笔者认为,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队伍建设是知识产权人才建设的重点之一。
一般认为,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是具有知识产权专业知识、熟悉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国外法律制度、具备从事知识产权国际事务相关技能的专业人才。在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新形势下,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对于增强我国知识产权国际影响力、提升知识产权国际话语权、参与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具有直接推动作用。长期以来,由于对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培养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在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的培养方式、培养内容、培养机制、培养制度上仍存在较多不足。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的选拔、激励、评价、使用和管理机制尚待健全和完善。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的培养尚未形成一个健全的、专门的、统一的模式和机制。在以往有关文件中,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只是笼统地归纳在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中,具有复合型知识和国际化实践经验的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尚没有形成专业化队伍。
笔者认为,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培养工作,需要从多个方面努力。
一是加强人才培训。以往,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只是笼统地归纳在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中,具有复合型知识和国际化实践经验的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尚没有形成专业化队伍。因此,要充分利用合作机制,推进与国外高校和研究机构联合开展人才培训,要明确培训目标、制定选拔标准、规范选拔程序,创新培训模式。通过各种培训方式,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的培养,壮大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队伍。
二是创建培养基地。目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已在全国批复设立24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在地域上涵盖长三角、珠三角、中西部地区和东北老工业基地,又重点支持了若干个中小微企业蓬勃发展的企业聚集区,还带动部分省(区、市)设立省级培训基地50余家。因此,可以充分发挥各培训基地的优势,探索建立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培养基地,积极举办国际学术交流活动,与国外知识产权高校、服务机构广泛开展合作,利用国外资源构建开放的培训格局。
在课程内容上,有条件的培训基地要进一步构建与国际接轨的课程体系,适时更新课程内容,借鉴国外先进理念,引进、改编和借鉴国外教材。可以在原有课程中增加国际化的内容,特别要重视发挥现代网络优势,共享国内外教学资源;要开设专门的国际教育课程,如世界主要国家知识产权制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知识产权制度、TPP专题、世界知识产权动态等课程,实行可以正确反映国际知识产权新形势的“全方位的国际化教育”;扩大国外教材的使用比例,促进人才培养工作。
三是开展国际合作。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是国际化人才培养的重要渠道,是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素质能力提高的有效路径。无论是国家层面还是地方层面的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都离不开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因此,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的培养,应当坚持学习与实践相结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促进国际化人才在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实践中不断增长知识,提升能力。
总之,有关方面应当结合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需求,统筹规划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中的相关培训项目,有计划有步骤地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人才培养工作,达到培养锻炼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的目的,为知识产权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知识产权报作者陈君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