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林先生:我2013年2月在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买了一套房子,合同约定2014年12月31日交房,可是现在房子都未交付。开发商延期交房,我们该怎么维权?
答复:遇到延期交房,首先应仔细查看您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看合同中对延期交房是否有相关规定。如果合同有规定,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条款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购房者可以退房。
其次,应了解延期交房的认定及赔偿标准,除特殊情况外,开发商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房,要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购房者违约金。如果购房人想解除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14条规定,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合同约定的违约金,同时要求开发商返还购房款及利息。若和开发商沟通无果,可进入法律程序,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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