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1世纪以来,知识产权成为产业和经济竞争的利器,各国、各类企业纷纷强化知识产权工作。企业是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从一定意义上说,企业强则国家强。因此,打造有竞争力的知识产权强企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是我国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顶层设计,其中部署了知识产权强省、强市、强企等战略性安排。在建设知识产权强企的过程中,需要处理好企业、市场和主管部门三者之间的关系,让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强企工作的主体。
首先,要明确企业是知识产权强企建设的主体。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极大地激励了我国企业的创新积极性,并为企业按照国际规则、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创造了条件。随着我国参与国际化进程的深入和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企必须加强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能力,运用政策的力量、市场的力量,使企业加快迈向知识产权强企的步伐。
其次,要充分发挥市场经济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要求,要让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体会知识产权的作用和价值。企业是市场主体,也是创新的主体,企业要应对市场调控下的优胜劣汰,就势必要积极开展自主创新。作为政策引导,应当在提供基础的制度保障和公共产品服务支撑的条件下,对企业的创新行为和知识产权活动进行积极的引导。
第三,知识产权强国战略要为企业利用知识产权增强自身竞争力提供系统化支撑。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到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表明我国政府对于知识产权的作用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需要依赖于配套政策法规和体制机制的支撑,包括立法、司法、行政等方面,而且知识产权战略本身就是一系列知识产权公共政策的总和,要服务知识产权强企建设需要更好的顶层设计和更有效的工作手段。
第四,要明确知识产权强企的工作方向。目前,对知识产权强企还没有一个统一的界定。在工作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企业有“试点企业”、“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的升序分类。从知识产权实力的角度看,“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应该是相对的知识产权强企。也就是说,我国的知识产权强企必须在“专利运营机制建立”“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行业专利纠纷处置”上有较大的作为。明确而言,就是我国现阶段的知识产权强企必须是有专利运营力、有国际竞争力、有行业影响力的企业,这三者缺一不可。因此,新形势下进一步打造知识产权强企应该围绕“有专利运营力、有国际竞争力、有行业影响力”的方向来展开,为企业转型升级、经济提质增效打下坚实基础。(知识产权报作者刘海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