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纪妍
《星球大战:原力觉醒》正在中国热映,票房收入不错。作为又一部票房飘红的“IP电影”,《星球大战:原力觉醒》似乎再次印证了此类电影的价值。
“IP”即英文IntellectualProperty的缩写,中文意为“知识财产”,“IP电影”则是指从一个著名“知识财产”开发而来的电影,这个著名“知识财产”可以是一本小说、一台话剧、一首歌甚至是一个人物形象。由此衍生出的IP经济则是同一个版权框架下、生产不同类别文化产品的资本运作。目前,IP这个概念不仅是中国电影市场的“心头好”,也是国外电影出品人多年来开拓电影市场的“法宝”。
放眼海外,成功的“IP电影”可分为三个类别:首先是经典重拍,即利用老电影积累的粉丝和口碑组织新团队,启用新明星,拍摄出新电影,重新席卷市场,例如《星球大战》和007系列电影皆属此类。第二类是小说改编,电影公司购买走红小说的版权,然后凭借精良制作和广告推广吸引忠实影迷,例如《指环王》《哈利·波特》和《饥饿游戏》等系列电影。小说改编是IP运作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形式,并不仅仅局限于院线电影,现在也越来越多地覆盖了电视剧、网络电影甚至手机视频等领域。第三类是电视剧与电影的互动。电影一旦成功,其中人物即在观众中具备号召力,具有潜在经济价值,于是衍生电视剧作为电影周边产品便应运而生,例如《神盾局特工》《闪电侠》等电视剧便借助电影《复仇者联盟》的成功上映得以拍摄播出。
在众多IP链条“铸造者”中,最成功非电影《复仇者联盟》的出品方美国漫威影业莫属。漫威的成功在于摒弃机械复制,重视不断推陈出新的自我循环:一部超级英雄电影的成功带动相关电视剧的拍摄,电视剧依仗优良制作和更广阔的播出平台吸引更多关注,借此“绑定”更多粉丝,从而再推出下一部超级英雄电影。当超级英雄电影足够多时,便形成了超级英雄联盟,继而拍摄新的系列电影。
无论小说、戏剧改编成电影,抑或电影改编成电视剧,本该是对同一题材不断翻新的艺术创造。然而,当投资方发现一个成熟IP拥有稳定巨大的观众群并带来巨大盈利时,事情似乎变了味道:买下一个版权,就意味着可以同时生产电影、电视剧、话剧等相关文化产品,没有人再愿意踏实认真地构思新故事、挖掘新主题,而是在不断地炒作现有IP的“冷饭”,导致原创能力不断流失,并且加重整个电影行业链的浮躁气氛。
电影本是集商业性与艺术性于一身的“精神奢侈品”,当商业性被不断放大之时,艺术性便愈发被商业利益所遮蔽。电影、电视剧IP的火爆背后,是原创生产力的匮乏,意味着影视文化行业在世界范围内缺乏新鲜血液,资本正在侵蚀人类的想象力。
不久前上映的电影《神探夏洛克》圣诞特别版,尽管有英国广播公司推出的系列电视剧打下的良好市场基础,被中国影迷昵称为“卷福”的福尔摩斯人气也很高,但电影本身的质量还是难以令观众满意。而《星球大战:原力觉醒》参差不齐的口碑也说明,抛开此前星战系列电影的“光环”,再好的IP如果重复太多,没有基于原作的二度创新,不但很难吸引新观众,还会面临老观众因电影质量不佳而流失的风险。
相比之下,反倒是新上映的电影《云中行走》给了观众意外之喜。这部电影是根据杂技家菲利普·帕特的自传改编,虽然也是IP电影,但能够获得观众认可的原因,却并非仰仗自传的“珠玉在前”,而是通过扎实的叙事铺陈和巧妙的镜头语言,将3D技术完美地应用到刻画人物内心世界之上。此外,电影对帕特坚持梦想、实现梦想的展现,颇能打动观众。可见,一部电影的成功,不仅需要内容和形式方面的实验与创新,更需要能够触动人心的题材。
IP本身不是错,对IP的误用、滥用才是错。电影行业需要良性循环,以IP产生的价值回报IP作者,激励他们创造出更好的作品。因为能在浮华背后甘于寂寞的创作者也许比巨额投资更为重要,他们的创作是电影行业的一呼一吸,更是电影行业不断向前发展的驱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