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其官网公布2015年广东省日用化学制品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有1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6.00%。
本次专项监督抽查是在广东省的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中进行抽样,抽查区域涵盖广东省11个地市(广州市、珠海市、中山市、深圳市、汕头市、佛山市、梅州市、汕尾市、东莞市、揭阳市、顺德区)以及省外7个地市(上海市,福建省泉州市、厦门市、漳州市,江苏省苏州市,浙江省丽水市、绍兴市)。抽查产品范围包括60家日用化学制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蚊香、电热蚊香片、电热蚊香液、驱蚊花露水、杀虫气雾剂、家居消毒用品、家居清洁护理用品等7大类100批次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9985-2000《手洗餐具用洗涤剂》、GB19106-2013《次氯酸钠》、GB/T18416-2009《家用卫生杀虫用品蚊香》、GB/T18417-2009《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电热蚊香片》、GB/T18418-2009《家用卫生杀虫用品电热蚊香液》、GB/T18419-2009《家用卫生杀虫用品杀虫气雾剂》、GB/T21241-2007《卫生洁具清洗剂》、GB/T20783-2006《稳定性二氧化氯溶液》、QB2548-2002《空气清新气雾剂》、QB/T4348-2012《厨房油垢清洗剂》和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对日用化学制品产品的外观和感官、氯氟醚质量分数、氯氟醚菊酯质量分数、四氟甲醚菊酯质量分数、连续燃点时间、脱圈性、平整度、热贮稳定性、干燥失重、水分、标志、有效成分含量及允许波动范围、透明度、稳定性、色泽、重金属、喷出率、雾化率、pH、密度、甲醇、总酸度等7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本次抽查发现16批次产品不合格,涉及到标志、胺菊酯质量分数、高效氯氰菊酯质量分数、有效氯、总酸度、甲醇等6个项目。广东省质监局已责成相关地级以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包括深圳市、顺德区市场监管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专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依法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