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2015年第7期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新疆承担)结果,4批次不合格食品(含保健食品)被曝光,其中薯条及膨化食品占多数。
2015年10月,自治区食药监局委托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等5家承检机构,对全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粮食及其制品、肉及其制品、蔬菜及其制品、饮料、调味品、乳制品、餐饮食品等17大类219批次食品和35批次保健食品进行监督和抽检。抽检结果显示,食品监督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216批次,不合格3批次,均为薯条及膨化食品,不合格率1.4%;保健食品监督抽检项目合格的样品34批次,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率2.9%。
此次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批次食品中,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珠江路沙巴食品厂生产的薯条有1批次菌落总数不合格,乌鲁木齐扎贺热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扎贺热”薯条(绿色包装和紫色包装)有2批次检出铝。抽检的不合格保健食品为南昌健民营养补品厂生产的“糖乐康”冲剂。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含铝化学膨松剂可为产品带来“松脆”的口感,上述企业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目前,自治区食药监局已要求相关地州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查处,并责令违法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措施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搜寻问题原因并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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