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对中国企业而言,就是要在《意见》精神指引下,加快制定并实施中国企业专利战略,运用专利战略指导中国企业和海外企业之间的竞争,抢占国际企业创新制高点,实现自己的发展目标。
近些年来,汤森路透评选出的全球创新企业百强中都是发达国家占绝对优势,美国和日本尤为突出。美国是专利战略的创始国,同时又是当今世界头号经济、科技强国。美国从其一贯坚持的国际战略利益出发,较早地把专利战略纳入到国家战略的范畴中,特别是在国际舞台上,把知识产权保护和政治、经济、军事、外交手段融为一体,作为限制、制裁他国的重要战略手段来使用。并且美国企业对专利战略的运用也具有利用专利立法的先发原则、保护国内市场和控制他国市场、维护技术的垄断优势等特征,以此来保证自己的发明创造能较长地维持垄断地位。
再看我国,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以来,中国发明专利申请量连续多年稳居世界首位,商标注册量保持世界第一,已成为知识产权大国。但大而不强、多而不优特征明显,保护不够严格、侵权易发多发等问题仍然突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风险越来越高。
刚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明年及今后一个时期,要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而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必须重视专利战略的实施和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中国企业必须学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能有效保护自主知识产权。一是在《意见》精神指引下,加快制定并实施中国企业专利战略,运用专利战略指导中国企业和海外企业之间的竞争,抢占国际企业创新制高点,实现自己的发展目标;二是在产业发展中应突出自主创新,通过创新技术提升产业发展整体水平,提高中国“智造”水平;三是强调企业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主体。在经济新常态下,创新型企业作为自主创新的主体力量,应紧随产业政策走势,抓住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机遇,提升“微笑曲线”两端环节,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四是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企业要自觉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促进技术创新和企业发展,注重自主知识产权的创造、占有和运用,将技术优势转化成国际竞争优势,转化成经济效益,为“十三五”时期中国经济走向中高速、迈向中高端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