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消费品质量监督,严厉打击消费品质量违法行为,质检总局从今年9月初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历时两月的“质检利剑”消费品专项集中打假行动(下称集中行动),各地质监部门按照总局要求,积极组织,强化执法,消费品领域各类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消费品整体质量状况得到有效改善。
据了解,本次集中行动强化三方面重点,一是以食品接触用不锈钢制品、空气净化器、童车和洗洁精、纸巾等日用品为重点开展四类产品执法检查。二是以无证生产、标实不符、微生物、重金属含量或其他限量物质不符合标准要求等为重点查处的违法行为。三是以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和无证生产、监督抽查合格率较低的区域为重点地区开展打击和整治工作。
从2015年9月初至10月底,全国质监系统按照总局统一部署,开展消费品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5368人次,检查生产企业6702家,查处案件440件,涉案货值1086万元。
从各地查处的案件来看,比较突出的违法行为主要有:一是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一些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生产假冒伪劣产品。二是安全性指标不合格问题。有的家电等产品未获3C认证,存在比较严重的质量安全隐患。三是产品标识不合格。有的企业涉嫌存在产品标签虚假标注、未按要求标注,伪造产地、欺诈消费者等违法行为。
从质检总局执法司获悉,为更好地完成这次执法打假行动,各质监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部署。例如,天津市针对新京报报道“高仿”日用品存在的问题,连续印发了开展日用品专项执法检查和消费品专项集中打假行动的通知,加大对周边乡镇巡查力度,及时上报可能存在的违法生产线索,打击和排除可能存在的小作坊和窝点的违法隐患。
另外,突出重点,狠抓案件落实。例如,陕西省质监局重点检查了有过质量违法行为、消费者投诉较多、被媒体曝光的、证照不全、日常监管中存在问题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企业。
其次,因地制宜,突出地方特点。例如,上海市质监局加强与公安、上海检验检疫局机电产品检测技术中心等部门协调配合,开展联合行动,同时将此次专项行动与年度“质检利剑”行动、“双打”行动、商品量计量执法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互相促进,共同推动,形成工作合力。
并且,加强协作,实现社会共治。广西区各级质监部门科学理顺内部机制,上下联动,主动加强与工商、公安等的密切配合,及时互通情况,对消费品质量问题集中、整治困难的重点区域,积极协调开展联合行动,在消费品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形势面前,更好地发挥联合执法的巨大优势,用强大合力和震慑力确保消费品市场监管效果。
除了上述做法,质监部门还注重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宁夏区通过宁夏质监门户网站、宁夏质监微信群、宁夏日报、宁夏电视台等传播媒体对“质检利剑”消费品专项集中打假行动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报道,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集中打假行动。
同时,加强信息化应用,提高执法效能。集中行动期间,总局应用12365单兵系统对各地执法情况进行远程指导和检查。专项行动的1个多月里,共有约1000个基层执法单位与总局连线,总局直接互动的单位达到150余家(次)。
各质监部门表示,将继续加强消费品质量监督,严厉打击消费品质量违法行为,将各类消费品违法行为掐灭在摇篮里,提升消费品整体质量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