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天通报称,近年来,南宁市受理的商标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影响面广,涉及外企、知名企业、驰名商标的商业维权类案件增多。2012年至今,该院共受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816件,其中受理商标权属、侵权纠纷案件699件,占受理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数量的38.49%。其中2012年受理67件、2013年受理114件、2014年受理136件、2015年至今已高达382件,占2015年受理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数量的55.77%。
在受理的商标侵权案件中,主要有以下类型: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相近似的文字作为企业的字号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突出使用等。
南宁市中院副院长梁满红分析说,涉及外企、知名企业、驰名商标的商业维权类案件增多。如德国的“PUMA”(彪马)、芬兰的“ANGRYBIRDS”(愤怒的小鸟)以及五粮液、美的等大量商标维权关联案件,主要是权利人或商业维权机构针对诸多小商贩提起的销售侵权产品的一系列维权案件。广西企业、工商户作为商标权利人起诉的案件数量少,作为被告的多。
此外,商标权属争议案件较少,商标侵权案件多,涉及商标与企业名称、域名冲突、确认驰名商标等。商标案件中不少是商标侵权与反不正当竞争并诉,案件调撤率较高。尤其是销售者销售侵权产品的案件调解率较高。2012年至今南宁中院审结商标权属、侵权纠纷案463件,其中判决141件,调解案件28件,撤诉292件,调撤率为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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