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5年第13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本期公布198批次监督抽检结果,涉及乳制品、酒类、调味品、粮食及粮食制品、饮料、餐饮食品等12大类。
其中,不合格食品10批次,包括:酒类1批次,为山西杏花汾瓷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玉酒露酒酒精度低于明示值。调味品1批次,山西老传统神泉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北武当山莜麦醋总酸低于标签明示值。粮食及粮食制品不合格2批次,为纯土豆粉条和精制鲜粉条中铝的残留量超标。食用油及其制品1批次,为阳泉市万和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核桃优配食用调和油过氧化值超标。饮料不合格5批次,分别为武乡县键洋山泉水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山泉水;晋中晨露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桶装饮用水;太原市思源饮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矿物质水;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都会食品饮料分公司生产的瓶装饮用水;山西华滋丽诺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精灵之水。
针对发现的问题,省食药监局已责成相关市局及时进行核查处置,并对相关企业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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