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人民法院积极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坚定不移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改革,深化司法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一是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主导作用,案件审判质效明显提升。2012年至2015年6月,全国地方人民法院共新收知识产权一审案件380442件,审结352788件。其中,审结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299689件,审理了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等与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和垄断纠纷案等一大批具有社会影响的案件,有力维护了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共审结知识产权行政一审案件15048件,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共审结知识产权刑事一审案件38051件,持续保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高压态势,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行为。
二是切实抓好知识产权法院工作,实现良好开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人民法院以勇于担当的精神,深入研究、统筹规划,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法院设立工作,在不到短短四个月的时间内完成了北京、上海、广州三个知识产权法院的设立工作,取得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史上的重大突破。最高人民法院及时研究出台了关于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技术调查官等司法解释,完善知识产权法院诉讼制度,保证了知识产权法院顺利运行。三家知识产权法院成立以来,人员、机构、硬件建设第一阶段任务基本完成,审判工作卓有成效,案件审理效率明显提高,审判效果赢得社会赞誉,实现良好开局。
三是始终坚持改革创新,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不断完善。积极稳妥推进“三合一”改革试点。地方法院积极探索由知识产权审判庭统一审理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案件的试点工作(简称“三合一”试点),深入总结“三合一”试点经验,扩大改革试点范围,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综合效能初步显现。截至2014年年底,共有5个高级人民法院、94个中级人民法院开展了试点工作。健全专业技术事实查明机制。积极探索知识产权审判专业技术事实查明的有效方式,建立和完善司法鉴定、专家辅助人、专家咨询、技术调查官等技术事实查明制度。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科学技术协会联合签署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作备忘录,建立特邀科学技术咨询专家库,为解决专业技术问题提供智力支持。知识产权法院专门设立技术调查官,帮助法官解决技术事实查明难题。加强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以及行业协会等的沟通、交流,加强合作、优势互补,努力构建互联互通的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2014年,知识产权民事一审案件调解撤诉率达到65。96%。
四是深入推进审判公开,知识产权司法透明度日益提高。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审判公开力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树公信。推进裁判文书公开,上网发布全部可以公开的裁判文书,提高裁判文书的公布范围和公布效率,截止2014年底,通过网络公开的各级人民法院生效知识产权裁判文书达到110482份。推进审判流程公开,通过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推送知识产权案件流程信息;通过网上办案,加强对审判流程的管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监督权,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推进庭审公开,最高人民法院首次举办了面向外国驻华使节的专题开放日活动,知识产权审判庭于当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浙江健龙卫浴有限公司与(德国)高仪股份公司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法国、德国、澳大利亚、瑞士等16个驻华使馆派出的25位外交使节参加了旁听,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会见了参加专题开放日活动的驻华使节并进行互动交流,赢得了外国驻华使节和媒体的广泛赞誉,产生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五是大力加强审判指导,知识产权法律适用更加统一。最高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司法解释的制定工作。三年来,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制定或者修订了关于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商标法修改后案件管辖和法律适用、专利案件审理法律适用、知识产权法院案件管辖、技术调查官参与诉讼活动等5件司法解释,明确了相关法律适用标准和界限。创新案例指导工作,大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发布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10大案件、10大创新性案件和50件典型案例、编辑出版《知识产权审判案例指导》等方式,加强对裁判案件的深度公开,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评价功能。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建立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努力将基地建成全国知识产权案例信息智能汇集中心、指导案例发现识别中心、案例指导理论研究中心和案例指导综合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