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发明创造,激励自主创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江苏省专利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南通结合本地实际决定设立南通市专利奖。近日,南通出台《南通市专利奖奖励办法》。
《奖励办法》指出,南通市专利奖的申报、评审和授奖,以尊重知识、激励创新、促进技术进步为方针,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南通市专利奖包括南通市专利金奖、南通市专利优秀奖和南通市发明人奖等三个奖项。其中,南通市专利金奖、南通市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南通市发明人奖从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中评选产生。南通市专利奖每年评审一次,每次评奖数量南通市专利金奖不超过10项、南通市专利优秀奖不超过20项,其中发明专利的比例不低于70%;南通市发明人奖不超过10项。南通市政府对南通市专利金奖、南通市专利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奖励5万元和2万元,对南通市发明人奖的获得者授予荣誉称号。奖励资金在南通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奖励办法》强调,南通市专利金奖、南通市专利优秀奖的申报人应为南通市行政区域内的专利权人。有多个专利权人的项目,原则上第一权利人应在南通市行政区域内,项目申报须经所有专利权人同意后,指定或者委托其中一个在南通市行政区域内的专利权人进行申报。南通市发明人奖的申报人应为南通市行政区域内常住的中国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设立南通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南通市政府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和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评审的组织实施。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承办评审具体事务。申报人剽窃、侵夺他人专利,或者以虚假数据、材料及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南通市专利奖的,由评委会办公室上报市政府,撤销奖励并追回证书和奖金;推荐单位提供虚假数据、材料,协助他人骗取南通市专利奖的,由评委会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暂停或者取消其推荐资格;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