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英国高等法院搁置英国的私人复制新例外之后,一个专家称,在个人为私人使用目的制作未经许可的版权材料复印件的情况下,如何对权利持有人就此进行补偿,相关欧盟法应该保持一致。
品诚梅森律所的IainConnor称,这个判决似乎意味着在音乐产业上暂停执行该例外,音乐产业上个月成功地得到了司法对私人复制例外的审查。高等法院在6月份判决该例外非法,
欧盟版权法要求,选择将私人复制例外引入其国内版权法的欧盟国家要确保权利持有人就此得到“合理补偿”。Connor是一个知识产权专家,他称欧盟错误地允许了英国选择排除相关的补偿政策,理由是私人复制只会对权利持有人造成“很小的损害”。
他说,“我认为这对跨境贸易极为不利,那么多欧洲国家已经应用了多年,但是欧盟指令允许国家背离这些补偿政策。欧盟法应该保持一致,而且尽管司法审查中没有提出有力的理由,但审查中强调了英国艺术家面临着在欧洲大陆上不存在的问题,考虑到英国的娱乐产业仅次于美国,这是很奇怪的。”
他说,“英国音乐产业在执行其权利上的多年败绩似乎已经让他们获得补偿的尝试毫无希望。他们唯一的希望似乎与艺术家们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发行的密纹唱片联系在一起,那个时候私人复制几乎是不可能的,定价中也不存在额外费用。等到CD唱片出现的时候,似乎大家都接受了要在公布的价格中加上额外的费用以弥补非法复制所导致的损害。”
英国作曲家、编曲家暨作家学院(BASCA),音乐家协会(MU)和“英国音乐”组织已经对英国政府决定从2014年10月起引入私人复制的例外但未对权利人因为该例外而遭受的损害附有相关的补偿机制提出异议。
版权法的这个变化使得英国的个人有权出于个人使用目的复制他们永久合法获得的版权材料,只要不是用于商业目的。在新法中,私人复制电脑软件依然违法。
Green法官在6月份宣布的最初判决中称,尽管政府已经正确解读了欧盟法——允许私人复制的版权例外,但政府决定这样做,且不补偿权利持有人,这是没有证据支持的。政府辩称这个新例外并不会导致权利持有人的销售损失,但是法官认为政府并没有明确何为“最低”损害门槛,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没有达到该门槛要求。
该法官后来被请求就该例外是否应该有溯及力地被废除做出判决,有溯及力意味着,任何在2014年10月1日该例外生效时为私人使用目的复制内容的行为现在都会变成非法行为。然而,Green法官称这个“提议并不吸引人”,拒绝这样做。他说,也许,甚至很可能,在那之后大量的人开始复制,因为他们已经在法律上有权这么做。”
英国政府在一个声明中说,第二份判决的影响是,“私人复制的行为本应属于例外,但是现在却成了侵权行为。政府正在思考法院判决的影响……,考虑可选的对策”。(编译自out-law.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