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句俗话叫“皇帝不急太监急”。
如今,这句俗话应该也算是对“谷歌、Facebook、eBay、戴尔和惠普”等厂商围观三星苹果专利诉讼大战的一幅“最佳写照”。
日前,前述几家公司组成的联盟向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发出呼吁,希望减少或完全废除三星涉嫌侵权苹果专利的赔偿。
谈及理由或依据,这些公司认为,“如果放任这一决定,将导致荒谬的结果。对于那些在研究和开发复杂技术及其零部件上每年花费数十亿美元公司具有破坏性影响。”他们认为如果维持原判决结果可能会引发连锁反应,可能会影响各公司研发“有用的现代科技。”
这个原本属于三星与苹果两家公司之间的“私事”,因为这些的厂商外围声援,似乎要变成大家的“公事”了。
不过,令人担忧的是,这些公司虽然打着“保护创新”的旗号或名义向法院发出了呼吁,但是,他们呼吁的目的或结果其实恰恰是破坏创新,希望法院“不保护苹果曾经的创新和专利”。
那么,问题的关键是,这个由谷歌、Facebook、eBay、戴尔和惠普公司组成的联盟,为什么会选边站队三星这头,群起集体维护三星的利益呢?它们表面声援的背后又有什么其他考量或打算?
缘起:一起因外观设计引发的10亿美元索赔案
这场备受关注的专利诉讼大战始于2011年。起因是三星2010年三星推出的Galaxy智能手机和2011年初推出的GalaxyTab10.1平板电脑,在苹果看来,不论是三星的智能手机还是平板电脑产品,无一例外涉嫌抄袭了苹果的创意和专利。
众所周知,苹果2007年推出的智能手机iPhone确实颠覆了传统手机市场,不论是外观设计,还是使用体验,完全颠覆了大众对传统手机的外观认知和使用体验,不仅给当时的手机市场带来了巨大冲击,更是加速了以诺基亚等为代表的功能机市场快速萎缩和消亡。
而回归到苹果诉三星系列产品侵权一案上,在智能手机上,苹果认为,搭载谷歌Android系统的GalaxyS非法抄袭了iPhone的外观设计。而在平板电脑上,苹果因为持有矩形或平板这样设计元素的相关专利,进而认为三星GalaxyTab系列产品对苹果iPad产品的外观设计也构成抄袭。
根据当时苹果的测算,三星应该为每部智能手机支付24美元专利费,为每台平板电脑支付32美元。于是,苹果于2011年4月在加州圣何塞联邦法院发起对三星系列产品外观设计侵权的专利诉讼。
起初,陪审团认定三星侵犯苹果专利,并建议法官判处三星赔偿苹果10.5亿美元。随后,2012年,法院对苹果诉三星外观设计侵权一案作出正式判决时,认定三星侵犯了苹果包括圆角矩形设计、应用图标设计在内的6项专利,并判决三星需要向苹果赔偿9.3亿美元。
事实上,这一金额较之前的预估已经减少了近1亿美元,但是,依旧还算是“巨额”。如此巨大的赔偿额震惊了所有的厂商,当然,也包括三星自己。随后,三星对判决提出上诉,2013年3月,美国地方法院法官认为陪审团核定的赔偿金过高,减少到4.505亿美元,但到了2014年11月,陪审团又追加给苹果额外2.905亿美元的赔偿。
虽然,此案的最终判决尚未出具,但是,不论是陪审团最早建议的最高10亿美元,还是期间压缩赔偿及增加赔偿,对三星而言,数亿美元的赔偿都不是小数目。
声援:一个各怀鬼胎貌合神离的暂短性“结盟”
一如苹果早在2010年就警觉到的,由谷歌牵头组建的“开放手机联盟”(OpenHandsetAlliance),本质上就是通过“开源策略”,诱导、引领一系列公司模仿iPhone的产品设计和战略,实现希Android智能手机操作系统的全球化推广。
暂时按下三星被赔苹果数亿美元的金额多寡不表,事实上,过去的5年间,谷歌的Android的开源策略绝对算是成功的,不仅培养了三星这样的巨头与苹果全球市场PK,也培育了国内类似小米、华为、中兴、魅族、酷派等新兴智能手机厂商的崛起,在国内市场不断挤占苹果空间。
显然,如今的智能设备领域的路线之争已经相当的“泾渭分明”,要么是苹果阵营,要么是反苹果阵营——安卓阵营。
回到由谷歌、Facebook、eBay、戴尔和惠普公司组成的联盟,它们之所以声援三星与苹果的专利大战,显然属于一个“各怀鬼胎貌合神离的临时性短暂结盟”。
首先,从联盟组成来说,这些厂商都或多或少与苹果有竞争关系。谷歌作为智能设备系统安卓阵营的“带头大哥”,对于苹果IOS对其阵营内同盟者的打压,施以援手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表面上看,三星和苹果争夺的是包括智能手机在内的智能设备市场占有率,但归根到底,其实也是以三星等为先头部队与苹果就智能设备操作系统话语权的激烈争夺。
而对于戴尔、惠普来说,作为传统的IT厂商,为什么也会加入这场“反苹果”之战呢?说到底还是苹果的手机、笔记本、电脑、pad等智能设备布局,对这些传统IT厂商构成了巨大威胁。
更重要的是,在智能设备大行其道的今天,这些传统IT厂商要么选择顺应潮流加入智能设备竞争,要么选择退出市场。事实上,德尔本身也在加码PC、一体机、平板电脑等智能上网设备,而惠普则对智能手表等智能穿戴设备市场虎视眈眈,因此,这使得戴尔、惠普与苹果的竞争或摩擦比历史上任何时期更加尖锐。
而对于Facebook、eBay等应用厂商来说,选择加入“反苹果”阵营,既有投桃报李示好安卓阵营的含义,也有藉此加强与苹果谈判或合作的考虑。毕竟,在苹果系列智能设备,appstore是它们接触用户最重要通道,一旦被堵死,势必对其产生巨大冲击。
当然,与Facebook相比,eBay算是长期示好“谷歌”。此前,在欧盟认定谷歌涉嫌垄断时,eBay就曾站出来力挺谷歌,此外,eBay与谷歌还一度传出投资并购绯闻,而最新的消息显示,谷歌可能是eBay旗下的paypal资产的“接盘侠”。
eBay与谷歌这种错综复杂或藕断丝连的关系,使得其站在谷歌一头,尾随谷歌声援三星就更不难理解了。
其次,从联盟策略来说,以打促和应该是它们的共同目标或追求。虽然说“敌人的敌人是朋友”,但是,在谷歌挑头拉扯起的“反苹果”阵营,也并非“两小无猜”。
在安卓阵营中,智能设备厂商的参与者更为集中,竞争也更为惨烈。戴尔、惠普等传统IT厂商其实与三星等安卓阵营的智能设备厂商也有直接的竞争关系。
这种建立在竞争之上的合作联盟注定只能说“短暂且不牢固的”,这也注定了这个“反苹果联盟”的反抗手段过于软弱。
比如在此次声援三星PK苹果的公开喊话中,这些公司只是象征性对三星表示支持。这些公司绝不想卷入苹果和三星之间的诉讼。
因此,从这些各怀鬼胎的联盟成员诉求来说,“以打促和”应该是它们心照不宣的共同目标或追求。
它们之所以对苹果诉三星的专利侵权如此关注,核心就在于该诉讼基于外观设计保护可能会对它们也产生利害冲突。
这些“反苹果”阵营的联盟成员认为,“关于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损害赔偿的核定,将对各公司和科技行业产生广泛影响。”
一方面,这说明各大厂商对苹果的外观设计有不同的“借鉴”,所以信心不足,另一方面,这也说明在外观设计层面,“反苹果”阵营的联盟成员自主创新不足。
考虑到美国是典型的判例法国家,一旦苹果诉三星索赔数亿美元的判决正式生效,并成为既定事实,势必会对苹果诉其他智能设备厂商外观设计侵权案的判决产生重大影响。
而这恰恰是所有“反苹果”阵营的智能设备厂商所不希望看到的。因为下一个签支票支付巨额赔偿金的“冤大头”可能就是他们中的任何一个。
因此,表面看起来,谷歌、Facebook、eBay、戴尔和惠普临时结盟,选边站队声援三星与苹果的专利诉讼,有点“皇帝不急太监急”,但实际上更多应该算是“未雨绸缪,以除后患”。(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