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30日,国家工商总局、北京市工商局与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全国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系统研发协议。国家工商总局网监司、北京市工商局、北京奇虎科技公司相关领导参加了签约仪式。
“全国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系统”具有六个主要特点:第一,创新网络交易公共服务模式。监管系统将整合企业注册信息、网店(经营者)主体信息和网络公共信息,获取、校验网店(经营者)的真实身份,并以多种形式向社会进行公示,以便于社会各界进行在线查询。第二,实现网络交易刚性失信惩戒。监管系统与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进行直接关联,待国家工商总局颁布“网络交易失信惩戒管理规章”之后,对网络严重违法经营者实施全网范围的“限期市场禁入”。同时,分步支持相关网络科技企业发展“网络消费安全产品”,以推动网络交易社会共治格局的发展进程。第三,依托众多前沿网络科技手段。监管系统汇集了垂直搜索引擎、定制化浏览器、在线电子数据证据、杀防病毒软件、即时通讯工具、机器学习、智能聚类、云计算等一系列先进技术,以扭转工商行政(市场监管)部门网监技术落后的状况。第四,支持全国范围网监工作联动。监管系统直接支持各级工商行政(市场监管)部门检查、监测网络交易平台中的经营行为,并可实现网监工作跨地区协作、联动。同时,监管系统预留了与相关管理部门的共享接口。第五,尝试网监管技术发展新路。监管系统将采取政府与企业合作的方式进行建设,以充分发挥各方资源的应用效率,促进相关行业发展,降低行政管理成本,提升监管工作效能。第六,采取分步设计、保持弹性的建设方式。监管系统分三期进行建设:一期侧重于网络商品交易,预计于2015年内投入试运行;二期侧重于网络服务(信息)交易;三期侧重于移动社交网络交易。
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在方便公众生活、促进经济繁荣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由于网店基本情况不明、经营主体身份隐蔽、市场监管模式落后、法规建设滞后等原因,销售假冒伪劣和违禁商品,以及夸张式的虚假宣传、虚构式的打折返利、诋毁式的不当竞争、“刷单”式的信用造假、“马甲”式的身份隐藏、“失联”式的逃避惩罚等严重违法经营行为,近年来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中已呈蔓延趋势,严重侵犯了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阻碍了网络交易领域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社会公众对此反映强烈。
为了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的意见》的要求,创新网络交易监管与服务工作方式,落实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的法定义务,遏制网络交易平台中严重违法经营行为的蔓延,保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网络交易健康、持续发展,国家工商总局委托北京市工商局建设“全国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监管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