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记者欧甸丘)在广东省工商局进行的2011年第四季度酒类商品质量监测中,监测结果显示白酒产品质量较差,内在质量合格率为93%。其中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吴川市大山江兴梅酒厂、湛江飞鹿保健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部分产品被检出酒精度不合格。
据广东省工商局通报,2011年第4季度广东省工商局对云浮市、阳江市、江门市、茂名市、湛江市流通环节酒类商品进行了质量监测。抽查了32家销售商(店)所经销的酒类商品共100批次,剔除标签不合格商品的合格率为95%。白酒的产品质量较差,内在质量合格率为93%。
据广东省工商局网站公布的数据,共有12批次的产品被检出不合格,其中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阳春市悦隆烟酒行经销的自园春酒(特酿)(生产日期:1998-11-17,规格型号:500ml/瓶39%vol)被检出酒精度、总酯不合格;吴川市大山江兴梅酒厂生产、茂名北斗星百货有限公司光华北分公司经销的永鹿牌广东米酒(生产日期:2011-7-19,规格型号:500ml/瓶6%vol)被检出酒精度、总酸、总酯不合格;湛江飞鹿保健酒业有限公司生产、茂名茘晶购物中心有限公司光华北超市经销的梅鼎牌广东米酒(生产日期:2011-9-10,规格型号:600ml/瓶18%vol)被检出酒精度不合格。
据广东省工商局介绍,酒精度偏高或偏低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的高低;另一方面,一些小型白酒企业为了降低成本,赚取更大利润,故意标高酒精度,以提高销售价格,欺骗消费者。总酸、总酯不合格是由于在生产过程中对发酵时间、发酵温度控制不严,造成酸、酯含量偏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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