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案审判专门程序和规则 朝阳开辟专利授权“快车道” 江苏省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0期) 知识付费 深耕内容还得加把劲 淘宝“实拍保护”来袭,盗版图将无活路 青岛鑫乐电器有限公司一批次电热毯被检出不合格 四川省遂宁市工商局抽检:11批次瓷砖类商品不合格 重数量轻质量:专利申请岂能成"面子工程"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试行)》印发 为了应对“专利流氓”,拟对部分初创企业开展专利帮扶计划——谷歌照拂初创企业? 山东潍坊市质监局抽查6批次普通用途织物芯输送带产品不合格1批次 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公布22种编校质量不合格出版物 山东德州市抽检307批次食品样品 不合格12批次 吉林白山江源区人民检察院:提高全民意识 保护知识产权 甘肃省食药监局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0批次样品不合格1批次 KTV行业的版权许可风险 河北张家口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培训 规范广告发布和奥林匹克标志使用 甘肃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7000元净水器出水不合格 专家:数值仅供参考 泰国成为假冒商品的在线市场中心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1批次老视成镜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西班牙专利商标局与该国水技术平台签署合作协议 河南省商丘市市场监管局抽检食品55批次 5批次餐具不合格 湖南省郴州市公示8批次米粉专项抽检结果:不合格3批次 韩法院就游戏“传奇”版权争端做出判决 世纪华通胜诉娱美德 版权战争过后 在线音乐巨头的后IP时代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抽检99批次食用农产品样品不合格3批次 世界贸易组织部长级会议取得丰硕成果 浙江省湖州市抽检:标称内蒙古葵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原味葵花籽不合格 安徽六安市2020年新增6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山东省济南市2批次鲜鸡蛋氟苯尼考项目抽检不合格 赴德参展:中国企业需答好知识产权“必答题” 天津市武清区张某兵水果批发部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6批次消防器材产品抽查不合格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1832批次食品 32批次不合格 河北省廊坊市工商局:22批次商品不合格 长三角地区五省市联动打击侵权假冒 盲目迷信进口货?84批食品化妆品不合格 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抽检食用农产品908批次样品不合格7批次 四川省成都市食药监局:10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农业部:正在抓紧建设全国性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 游戏业侵权现象难根除 盛大与恺英“传奇”IP纠纷升级 江苏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1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 四家企业生产的5批次药品检验不合格 陕西省质监局抽查:2批次内墙乳胶漆样品不合格 湖南省娄底市食药监局:14批次饮料抽检不合格 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启动 广东河源市抽检4个大类食品98批次样品 不合格1批次 斯蒂芬·罗奇:对中国经济转型,美应多份理解 卫生部:国内尚未发现“人肉胶囊”

让专利保护为中药发展“护航”

生意社06月01日讯

唯有逐步建立起以专利保护为主导,多种手段并用的有中国特色、综合性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才能使我国的中医药真正走向现代化、国际化——让专利保护为中药发展“护航”。

由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较晚,不够完善,以及对中药知识产权研究也不够透彻,使得现有的保护中药知识产权制度很难为中药的知识产权提供充分的保护,致使许多中药专利被一些国家占为己有。相关数据显示,国际市场上已有170家公司、40余个研究团体正从中药中寻找和试制新药。日本、韩国已经抢占国际中成药70%以上市场份额。

以江苏地道的中药材薄荷为例,早些年就已有8项专利落在美国人手里,主要用于口香糖等高利润市场,美国箭牌糖业公司独揽4项专项。而我国的专利只是薄荷糖、薄荷水等,市场空间极为有限。关于银杏的68件中国专利中,外国人申请的虽然只有4件,却几乎涵盖了银杏的全部提取工艺流程。

保护方式与国际脱轨

应当承认,中药是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势领域。但是,我国在中药专利保护方面却不尽乐观。近年来,国外发达国家就是利用我国在知识产权管理上的漏洞,通过合作、收购、兼并来获得我国中药知识产权,其结果导致我国一些有价值的古方、验方和祖传秘方被外商以低价掠走。

当前我国涉及中药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和政策主要有《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等。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尽管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但与形势的发展并不同步,特别是不利于中药的发展。如现行的《专利法》中,有关药品专利保护条款是借鉴了一部分西方国家的专利法规内容,但西方国家没有中药,中药与化学药属于完全不同的两个理论体系,用化学药的保护方式,来保护中药专利难免有不尽人意之处。而《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只是一个行政法规,与专利法有冲突之处,如该条例第2条规定:“申请专利的中药品种,依照专利法的规定办理,不适用本条例。”同时,这种行政保护只是针对中药品种的生产方法,并没有鼓励发明创造,而且不具有法律效力。况且,由于大多数中药为复方制剂,而我国《专利法》只保护中药配方和配方的剂量,对配方的用途、加减则不能有效保护,一些企业只能选择企业保密或国家保密处方保护。而在美国,植物受到专利法与植物专利法、植物品种保护法的多重保护。

显然,这些保护方式和措施与国际公认的知识产权保护并不接轨,已经成为中药以药品身份打入国际药品市场的一大障碍。

申请门槛与保护范围不一

获得批准难、审批周期太长、保护范围小是当前导致我国的中药专利保护举步维艰的主要原因。

诚然,同其他产品一样,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是获得专利的必要条件。然而,对于很多中药处方来说,古籍上大都早有记载,已经是人所共知的内容,即便有些改良处方与经典处方相比有所加减,但也很难判断其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这也是造成国内中药专利申请很少获得批准的原因。同时,中药专利申请过程较之中药品种保护的申报过程相对较长,尤其是发明专利公开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没有法定期限,从而导致实审周期延长。申请专利耗时长,专利可以获得保护期限为20年,中药品种保护的一级保护期限也可以达到20年甚至更长,这也是大多数中药生产企业在权衡之下选择中药品种保护等行政保护的原因。

还有,一旦遇上侵权,中药专利很难发挥保护市场的作用。因为中药大都是复方,几十种物质混合在一起,加工处理时这些物质又可能发生复杂的化学反应,因此在制成中成药后,即便采用最先进的仪器也无法分析出它的原始配方和生产工艺。在实践中,就算权利人认为他人可能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权,由于无法拿他人产品的技术特征与自己专利的技术特征相比较,也就无法证明他人是否侵权。

再说,对企业而言,申请专利即意味着要公开自己的发明,尤其是中药配方,一旦组方公开就要冒很大的风险,而现有的专利法对这种现象却无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如果专利没有获得批准,还失去了商业秘密,或是引起竞争对手的注意,岂不是得不偿失。

加快建立中药专利保护法规

现有的专利法和有关中药保护的法规、政策难以满足中药保护的实际需要,研究制定既与国际惯例接轨,又突出民族利益保护的中药专利保护法律制度已是迫在眉睫。

其一,建立一项我国特有的、针对中药保护的法律。可以借鉴其他发展中国家在传统医药知识保护方面颁布的法律,制订出适合我国中药保护的专项法律——《中药专利保护法》,并作为我国《专利法》的补充,同国际接轨,为我国的传统医药知识产权寻求国际依据。

http://d4.sina.com.cn/pfpghc2/201506/01/68c19b68d6b34cae8d1c5db5417910df.jpg

其二,鼓励中药生产企业的自主研发和创新。企业自身也应该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从科研、经营策略和发展战略的高度上重视专利作为无形资产和竞争武器的重要性及其在占领国内市场、保持竞争优势上的积极作用,从而积极地申请中药专利,保障自己的知识产权,把握住我国中药研究和生产的优势,放眼国际市场。

其三,建立中医药知识权保护专项机构,协调和管理全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笔者建议,不妨成立全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研究会,调动国内外有识之士,开展知识产权研究,进一步提高和推动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水平。

其四,加快中药发明专利审批进度,缩短从申请到授权的时间。

其五,根据中药的特点和有关的国际公约,进一步明确中药专利公开的范围与技术秘密的认定,避免由此引发纠纷。同时,加快专利侵权诉讼审理时间,提高侵权赔偿额度;成立中药知识产权仲裁机构,减少专利纠纷。

唯有逐步建立起以专利保护为主导,多种手段并用的有中国特色、综合性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才能使我国的中医药真正走向现代化、国际化。

(文章来源:东方中药材网)

郑重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转载文章仅为传播更多信息之目的,如有侵权行为,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修改或删除,多谢。

猜您喜欢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