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食药监总局通报2014年食用油专项检查情况,各级食安监管部门共检查食用油生产经营单位1072790户次,责令整改11884户,取缔违法经营348户,立案查处食品违法案件1604件,移送司法机关10起,查扣不合格食用油118407公斤。其中,山东省有6批次食用油被检出不合格。
曲阜圣地嘉禾油脂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14年8月28日的散装四级玉米油被检出过氧化值不合格,山东鲁派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14年8月15日、1L/瓶的鲁派老孙家压榨花生油被检出酸值不合格,日照大成食用油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14年6月2日、1L/桶的压榨一级花生油被检出过氧化值不合格,李沧区巴贝拉西餐厅生产日期为2014年8月31日的煎炸用植物油被检出羰基价极性组分不合格,益海(连云港)粮油工业有限公司2014年4月25日生产、1。8升/桶的口福一级大豆油和泰安市大江食品有限公司2014年8月4日生产、1。8L/瓶的花生油被检出酸价超标。
据了解,过氧化值升高是油脂氧化酸败的早期指标,反映油脂是否因已被氧化而变质,若长期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植物油,其油脂氧化产生的脂质过氧化物能破坏人体细胞正常生理功能。
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各地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均在第一时间责令生产经营企业采取产品召回下架、停产、整顿等措施进行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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