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标法》推行一周年,申请商标的时限、程序大幅缩减,商标权利人的权利得以更好的保护。然而,一些企业反映在申请、维权过程中依然“障碍”重重。近日,商报记者调查了解到,由于新商标法落地过程中存在客观问题,商标申请审查驳回率升高,部分快消品因宣传禁用“驰名商标”字样而遭受损失,导致企业遭遇新商标法时显得有些“不适应”。
包装禁用“驰名商标”数千万商品险被退货
昨日,登康相关人士表示,将“驰名商标”体现在包装上对提高品牌知名度有促进作用,但随着新法实施,公司不得不面临修改包装广告的局面。更改包装需要一定时间,但卖场拒绝接收印有“驰名商标”的商品,甚至退回已经上架的商品。同时,在外地商超销售的登康商品也被下架查扣。“若按我们前年6亿多元的销售额计算,至少有数百万件、近2个月商品销售受到影响,销售额达数千万元。”该人士说。
举措实施前流通享“豁免权”
江北区工商分局副科长马玲称,按国家工商总局的最新通知规定,对于将“驰名商标”字样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只追究持有人应承担的违法责任。商标违法行为发生在2014年5月1日以前的,适用修改前的《商标法》处理。
这意味着只要在5月1日前进入流通领域的产品,便享有“豁免权”,不仅经销商或零售商无需担责,厂商也无需回收商品,从而降低其经营成本。
明确注册审查时限商标驳回几率增高
“以前申请注册商标至少要提前2年,若遭遇异议,则需要更长时间,现在1年时间就能搞定。”长安汽车相关人士称,新商标法明确了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9~12个月内审查完毕,大幅缩短了审批时限。
不过,该人士称,注册商标更快捷,可成功率却“打折扣”。往往在某商标类别申请时,一些商家却在其他相关类别提出异议。
类似的遭遇并非个案,永健食品、金科地产等企业也纷纷表示,商标代理反馈的复审信息增多不少,成本相应也提高了。
举措将整治商标代理机构
针对商标申请成功率降低的情况,马玲称,下一步,工商部门将进一步规范商标代理机构,对违反行业规范的代理机构实行惩戒并记入信用档案。一旦发现商标代理机构有任何不诚信、不正当手段时,均可向工商部门或者商标代理行业组织进行投诉和反映,若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还有权依据新《商标法》要求代理组织赔偿。马玲还表示,商标代理机构在代理商标申请注册业务时,应主动告知风险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