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昨日召开的2014年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了解到,在过去的一年中,广东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2.3%,已建工会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83.1%,仲裁结案率94%。
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广东已探索建立劳资纠纷预防化解新机制,不但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出台了35项措施,明确劳资纠纷调处企业主体责任,基层属地管理,部门各负其责,工会和行业组织协同处理的新机制,和谐劳动关系示范区工程覆盖面也达到50.2%,推动省部共建顺德、省市共建花都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
在异地务工人员工资领取方面,省市人社部门加大了欠薪整治力度,16个市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9个市建立应急周转金制度,并实施专项整治,累计为29.42万劳动者追回工资等金额18.3亿元。
上述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广东将加强劳资纠纷源头治理,厘清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主要依靠法律和市场手段,推动企业建立内部信息交流互动平台,促进劳资双方平等对话、民主协商。通过建立健全劳资纠纷预警处置机制和企业失信曝光、工资保证金和欠薪应急保障金制度等,加快推进劳动保障监察行政综合执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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