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专利代理机构2014年年度报告的提交工作正式开始。截至目前,已有480家专利代理机构通过专利代理管理系统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2014年年度报告。据悉,自2014年取消专利代理机构年检之后,这是国家知识产权局首次施行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国家知识产权局施行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是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有关要求,而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专利代理机构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具体措施。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后专利代理机构应当于每年的3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提交上一年的年度报告,具体包括专利代理机构的基本信息、人员信息、专利代理业务信息以及经营情况等内容。
“专利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交的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社会公众可登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查询专利代理机构提交的年度报告内容,如果发现虚假信息,任何人都可以进行举报。”该负责人表示,专利行政管理机关也将针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进行抽查,如果发现专利代理机构提交年度报告时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情形,将其列入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该负责人提醒,尚未提交2014年度报告的专利代理机构,应尽快如实、完整地填写年度报告,避免出现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年度报告而被列入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的情况。(记者胡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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