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向社会通报五起打击“拒执”犯罪和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典型案件。
28日通报的五起典型案件分别是:尚志法院受理的李某申请执行徐某某、赵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徐某某拒不执行法院判决,后被尚志法院以非法处置查封财产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香坊法院受理的刘某某申请执行赵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后,被执行人主动迁出;平房法院受理的曲某某申请执行王某某、汪某某人身损害赔偿一案,被执行人被限制出境后,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哈尔滨某建筑工程公司申请方正某甲、方正某乙粮库给付拖欠工程款一案,被执行人被列入失信黑名单后,与申请人达成合解,并部分履行义务;中国某管理公司驻哈办事处申请执行黑龙江某房地产公司借款纠纷一案,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被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后,主动履行法律义务。
据了解,2014年11月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针对法院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拒执违法犯罪进行集中打击。
哈尔滨市两级法院积极部署开展本次行动,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目前,甄别移送阶段任务已基本完成,现正与公安机关沟通,在做好线索移交工作的同时,并要求各基层法院主动与公安、检察机关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形成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的合力,专项执行行动正在良好有序的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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