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如下: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三亚市卫生监督所
被处罚单位名称
三亚名丝造型店
被处罚单位地址
三亚市外贸路三巷21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14年12月3日
违法事实
该单位未取得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理发店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结果
警告;罚款人民币玖佰元整;同时责令立即七日内改正违法行为。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三亚市卫生监督所
被处罚单位名称
三亚崖城圆月城宾馆
被处罚单位地址
三亚市崖城镇税务所旁
处罚决定时间
2014年12月25日
违法事实
该单位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
处罚结果
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三亚市卫生监督所
被处罚单位名称
三亚馨雅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被处罚单位地址
三亚市海坡度假区168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14年12月26日
违法事实
该单位未取得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旅店业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且曾于2014年9月19日受过三亚市卫生局行政处罚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
警告;罚款人民币捌仟元整;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三亚市卫生监督所
被处罚单位名称
三亚田独金思达假日酒店
被处罚单位地址
三亚市吉阳镇新红村路口
处罚决定时间
2014年12月11日
违法事实
该单位未取得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旅店业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结果
警告;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三亚市卫生监督所
被处罚单位名称
海南京润珍珠博物馆有限公司
被处罚单位地址
三亚市凤凰镇凤凰机场路口西侧
处罚决定时间
2014年12月26日
违法事实
该单位未取得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商场业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结果
警告;罚款人民币玖佰元整;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三亚市卫生监督所
被处罚单位名称
百年堂休闲会所
被处罚单位地址
海南省三亚市崖城镇南山花园二楼
处罚决定时间
2014年12月19日
违法事实
该单位未取得有效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公共浴室经营活动,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结果
警告;罚款人民币玖佰元整;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琼海市卫生监督所
被处罚单位名称
琼海万家利商务酒店有限公司
被处罚单位地址
琼海市新民街与嘉祥街交叉路口处
处罚决定时间
2015年2月6日
违法事实
使用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证上岗为顾客服务,违反了《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和《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规定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捌佰元整。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琼海市卫生监督所
被处罚单位名称
琼海丽兴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官塘温泉1号小区)
被处罚单位地址
琼海市嘉积镇官塘温泉大道北大庆小区A01-2-502
处罚决定时间
2015年2月4日
违法事实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经营游泳场所,违反了《公共场所管理条例》第八条和《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限期7天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捌佰元罚款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东方市卫生监督所
被处罚单位名称
东方市华谊商务宾馆
被处罚单位地址
东方市八所镇琼西路
处罚决定时间
2015年01月29日
违法事实
该单位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美发业经营活动,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结果
警告,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东方市卫生监督所
被处罚单位名称
东方市银座护肤造型
被处罚单位地址
东方市八所镇东府路
处罚决定时间
2015年01月27日
违法事实
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规定。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
处罚结果
警告,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乐东黎族自治县卫生监督所
被处罚单位名称
乐东乐城精龙巨星时尚造型发廊
被处罚单位地址
乐东县抱由镇振兴路88号铺面
处罚决定时间
2015年1月8日
违法事实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营业,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罚结果
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玖佰元整。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海口市美兰区卫生监督所
被处罚单位名称
海口美兰鑫雅婷美容店
被处罚单位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南宝路10号南宝商城三层
处罚决定时间
2015年1月12日
违法事实
1、海口美兰鑫雅婷美容店李花等四名从业人员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2、海口美兰鑫雅婷美容店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美容业经营活动,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八条
处罚结果
警告;罚款人民币叁仟陆佰元整。
卫生监督机构名称
海口市美兰区卫生监督所
被处罚单位名称
海口美兰伊萨蕾雅养颜会所
被处罚单位地址
海口市美兰区南宝路明都大厦10楼1008房
处罚决定时间
2014年12月29日
违法事实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开展美容服务的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警告;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