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法院日前判决称,荷兰公民将不再能在不付费且不违法的情况下下载受版权保护的电影及音乐。法院认定现有的“盗版税”体系并不合法。
下载盗版电影和音乐在世界范围内都十分普遍,在荷兰,约有三分之一的人口也在这样做。
与大多数其他国家不同,在荷兰,下载盗版电影和音乐并不属于刑事犯罪。这是因为荷兰人引入了一个体系,当消费者购买硬盘和智能手机等带有存储功能的可读媒介时,可以支付“盗版税”对权利人进行补偿。
在4月10日法院做出上述判决以前,任何人购买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都只需交纳5欧元来便可在家进行复制。
但是在欧洲法院对由若干电子商店及制造商提出的这次诉讼做出的里程碑式判决中,法院表示这一机制并不合法。电子企业提出的盗版税让其产品变得更加昂贵的主张成功地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判决书写道,盗版税使版权所有人获得了不公平优势并对荷兰国内市场带来威胁。“对文化传播给予合理支持这一目标,不能通过牺牲对版权的严格保护或容忍非法传播假冒或盗版作品的方式来实现。”
法院认为荷兰的盗版税体系鼓励了假冒和盗版作品的传播,并称文件共享合法化损害了那些从授权零售商购买电影和音乐的人们,因为这些人为设备和设备上所要刻录的媒体文件支付了双重费用。
荷兰政府已经肯定了法院的判决,并已在政府网站上发出公告,禁止下载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供个人使用,且此决定立即生效。
然而,版权所有人也许因此将面临更恶劣的情况,因为判决将导致他们失去盗版税所带来的数百万欧元的收入,尽管这笔收入很难与合法的电影和音乐销售相比。不过在世界上许多地方,合法渠道的电影及音乐销售额正逐步减少。
从现在开始,在荷兰,只有将作品复制到合法购买的硬盘上才不违法。
这一判决可能还将影响到瑞士等同样允许下载受版权保护作品的其他欧洲国家。(编译自r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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