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集、家电下乡、小卖部,是京郊农民购置日常生活用品的主要途径。然而,由于农民识假辨假能力较低,消费维权意识偏弱,让不法商贩钻了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空子。在城里越来越没有市场的假货纷纷下乡, 农村消费者深受其害,却鲜有投诉维权。“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记者走入京郊农村调查发现,城乡二元结构体制下,农民维权意识的薄弱,市场监管的缺位,让假货在农村找到了“天堂”。
农村大集
假冒大行其道
农村大集,以方便、实惠而深受农民消费者青睐。然而,农村集市却因经营者流动性大、农民消费意识薄弱、乡村交通不便等原因,傍名牌、山寨货、“三无”产品等假冒伪劣商品大行其道。
“这运动鞋绝对耐穿,才29块钱。”记者在通州某农村大集询问一双鞋的价格时,老板热情地招呼记者:“‘361°’的,质优价廉,保真。”然而,记者却发现,这双鞋上明明标的是‘316°’。看到记者看出其中秘密,摊主摊了牌:“这是高仿的山寨货,不过质量绝对保证。”老板说,他卖的鞋多是仿照大品牌的商标或款式,一个集下来,能卖出100多双。
记者来到一销售日化商品摊位前。“全场商品一律10元,走过路过不要错过!”商贩站在凳子上扯着嗓子吆喝。记者顺手拿起一瓶大容量飘柔洗发水,定睛一看,上面却写着“漂柔顺”,其外形、包装颜色却酷似飘柔。“这洗发水味道香、沫儿多,10元钱,值!”商贩推销说。记者看到另一货架上堆着毛绒玩具,将鼻子凑过去一闻,刺鼻的甲醛味扑面而来。
“6元1斤,来2斤!”一食品摊位前,一位买者正拿着塑料袋任由孩子往里面装糖果。记者随手拿起几块糖观察,大都没有标注生产日期,极少标有生产日期的,也是过期产品。摊主直言,她卖的糖是仿照知名品牌的包装和名称,便宜的仿冒食品很好卖,真牌子的20多元1斤,农民大都不舍得买。
除服装、日化品、食品等外,一些“三无”电器也在集市上公开叫卖。一商贩边展示一台榨汁机功效,边拉拢前来赶集的农民购买。一位从台湖前来赶集的村民,听说一台才100元,有些心动。商贩赶紧趁热打铁向他推销。记者发现,这台榨汁机的包装箱标注的全是英文,没有注明生产厂家、地址等信息,是不折不扣的“三无”产品。不仅仅是通州农村大集,记者调查发现,昌平、大兴等地农村集市及村内商店,都不乏假冒伪劣商品,而且品种繁多,涉及食品、服装、鞋帽、调味品、家用电器等。
知假买假
图的就是便宜
除农村集市和村里商店外,许多“高端”销售商打着“家电下乡”的幌子,将假冒伪劣电器送“货”上门。
“这是我新买的煤气灶,总出毛病,不是打不着火,就是火着起来熄不灭。”58岁的通州农民杨先生向记者诉苦说,他家购买了上门推销的煤气灶,用了两天就出毛病了。他给销售商打电话来修,却怎么也打不通。每天看着要么不冒火,要么难以熄火的煤气灶,他心里直“冒火”。
杨先生回忆,前几天,村里来了两男一女,挨家挨户向村民推销,并自称是某家电品牌在京的全权代理商,该厂家煤气灶质优价廉,经济实惠。销售员当时的花言巧语,杨先生至今记忆犹新。“我们带来的煤气灶,是‘家电下乡’指定产品,政府给您补贴200元,原价550元的煤气灶只收您350元,还能省20%的气儿!”
杨先生说他家不富裕,换煤气灶后每月省几十元,图便宜才买的。“老话说得有理:便宜没好货。”杨先生说,村里有几十户都购买了这种煤气灶,目前出现大大小小毛病的占多数。
上门推销者当时只为购买者留下一张收据和一本产品说明书,收据上的手机号还少写了一位数,产品说明书的纸张质地粗糙,字迹不清晰。村民们上了骗子的当。
不仅是电器,记者在多个农村小商店暗访发现,很多假冒伪劣商品做得并不高明,稍有辨假识假常识的人,单从商品包装上就能看出来。比如,用“康帅傅”冒“康师傅”,“雷碧”冒“雪碧”;饮料瓶盖内标注的中奖信息更加可笑,“再来一瓶”成了“再买一瓶”,等等。这些假冒伪劣商品之所以在农村有市场,关键是价格便宜。一些购买假冒伪劣商品的农民消费者直言:“反正吃不死人,价儿便宜就是实惠。”农民消费者的这一消费观念着实可怕。
消费维权
农民懒得打官司
随着城市居民消费水平和维权意识的提高,假冒伪劣产品在城市已难以立足,纷纷下乡以各种形式将农村作为他们的售假“天堂”。记者发现,农民收入水平日渐提高,可消费维权意识却停滞不前。
“平时买点儿小零嘴只要吃不坏,还维啥权?村里人都重人情,买者和卖者都街坊邻居处着,为三两块钱找上门闹翻了脸,不值当的。” 针对消费维权,大兴礼贤村民相石磊这样认为。
有的村民在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选择了维权,只不过方式十分特别。“前几年我们家买了个上门推销的煤气灶,坏了后商家来了说要拿走返厂维修,让我们再交800块钱押金,换个新的,旧的修好就连钱一起还回来,可是过了半年商家一直联系不上。”通州区一位不愿意具名的村民说,即便告到法院,咱农民没有打过官司,耗费时间和人力,再说未必能打赢,只好认倒霉。
一些大件必需品,诸如家电,一些农民购买时也逐渐开始注重品牌。但是,农民知识水平整体比较低,不能辨别真伪品牌,容易上当遭受损失。前文中提到的通州区杨先生说:“前几天,我才知道买的‘爱事达’煤气灶,并不是市场上名牌产品‘爱仕达’,原来同音不同字啊!吃了没文化的亏了。”说到维权,他苦笑着说,“为了三百多元的煤气灶还打官司,瞎耽误那工夫干嘛,只当花钱买个教训吧。”和他一样有着同样遭遇的村民都选择了这样的方式来忍气吞声。
记者调查,也有少量买过假冒伪劣吃亏上当的农民,对家门口的商品失去了信心,既抹不开面儿和本为乡邻的商贩“掰扯”,又不愿意打官司,他们只好被动地选择长途跋涉到城区购买。“咱惹不起还躲不起?”一位大兴农民说,“我和老伴儿每月都专门进一次城,坐上两个小时的公交车,一次性购买当月所需日用品。不过,这不是长久之计,年纪大了走不动道了咋整?”
打假护农
农村市场监管莫缺位
记者调查了解,近年来,随着市场监管在城区力度的日益加大,消费环境得到了净化。但农村市场存在一些监管上的缺位。
对于农村市场不断涌入的假冒伪劣商品,一些执法人员道出执法的难处。“许多村中的小店铺地处偏僻,多是由个人在自己家里经营,或者租用很小的地方出售各类商品。经营者文化程度不高,不知道如何做台帐。”昌平区一名基层工商执法人员无奈地说,农民识别假冒伪劣商品能力较低,缺乏消费维权意识,造成农村大集市、商店出售的过期商品、假冒商品、自制商品泛滥,监管难度大。
农民是个庞大的消费群体,消费时往往“价格优先”,识别假货能力比较弱。“集市上点多线长,取证难,光靠一年几次的专项行动难以根除假冒伪劣。”大兴区工商执法人员说,要改变这样的现状,乡镇政府、工商、质监、消协、食药监等相关执法部门形成一股合力,才能取得长效监管机制。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会长刘俊海认为,在城乡一体化过程中,相关部门应担起净化农村消费市场环境重任,帮农民提高维权意识,做好消费法律法规宣传。“农民消费者在遇到权益被侵害时,要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不能懒得维权,要敢于维权,形成维权良好氛围,不法商家就会收敛或终止非法销售行为。对于欺诈农民的不法经营者,相关监管部门不仅要罚,而且要重罚,在农村市场构筑坚实而有力的保护网,让假冒伪劣在农村市场没有生存环境。”
据了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于今年3月15日起施行。新消法将对经营者欺诈行为的惩罚力度加大至“退一赔三”,这对经营者的欺诈、不法行为将会产生有力的打击与遏制。在消费中,农民要积极主动地用法律武器与不法商贩做斗争,如此才能令充斥农村市场的假冒伪劣产品没有滋生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