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金坛市酝酿两年之久的农产品品牌建设实施意见自2014年起实施。针对该市区域名优特农产品品牌多而杂、小而散的现状,金坛市首次提出主打“长荡湖”农产品核心品牌,全市名优特农产品用“母子商标”模式进入市场。
无独有偶,作为碧螺春原产地,苏州吴中区此前宣布启用碧螺春“母子商标”,即以驰名商标“洞庭山碧螺春”为母商标,各企业、合作社自有商标为子商标,抱团打响品牌。而且,碧螺春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新标识采用“一品一码”防伪机制,标识发放改为登记申报模式,根据产量申请包装盒,杜绝造假。
所谓“母子商标”,是指某项产品在原有商标之外,加挂代表产地形象或品质要求的母商标。“母子商标”管理模式的核心是,母商标为证明商标,主要用来树立品牌形象;子商标为商品商标,主要用来明确生产者的职责。通过“母子商标”管理模式,不仅有利于打造县域内特色农产品公共品牌,而且也保护了区域内各个企业注册的商标,使管理者、生产者双方职责更明确,从而有效解决当前特色农产品品牌小、多、杂现状,缓解特色农产品小规模生产与大品牌经营的矛盾。
现代“母子商标”在国内出现是对外交流的产物。改革开放后,国外商品大量涌入中国,也把“母子商标”这种标注商品的形式带入我国。在现代农业产业发展过程中,品牌是旗帜、是龙头、是灵魂。品牌强则产业强,品牌兴则产业兴。如江苏省金坛市主打“长荡湖”农产品核心品牌,自明年起,该市财政每年设立500万元农产品品牌建设专项资金,用于扶持农业生产经营流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涉农协会等相关组织,设立龙头企业台阶奖、名优农产品奖、市场拓展奖、农业标准化奖等。
“母子商标”在现代农业产业化进程中呈现出“儿孙满堂”之势,这是市场竞争向品牌化、个性化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人们商标意识迅速提高的产物。应该说,“母子商标”的组合使用既可以保持母标的知名度,又可以借助其知名度来推荐子商标,还可以通过“母子商标”的组合使用来丰富母标的固有内含:一方面,“母子商标”可以鲜明地把同一商家、同类、不同质、不同型、不同性能的商品区分来;另一方面,“母子商标”可以适应消费者不同的个性化追求,使不同的情感心理诉求分别得到满足。同时,“母子商标”自身具有广告功能,能够为品牌宣传节约广告费。
正商标和副商标、母商标和子商标分别有数个甚至更多,目前国内有不少区域内的特色农产品都采用此种“母子商标”模式。其主要做法通常为,以某一商标为正商标、母商标,与之相类似的商标或相似的商标在同类商品上注册则为联合商标;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相同商标则为防御商标。为了避免陷入“共用地灾难”,对于特色农产品采取“母子商标”方式,可以避免品牌延伸可能造成的质量风险,尤其是农产品的质量风险,以及品牌风险。一方面,既可以弱化产品质量危机,也可以在商标注册申请面临困难时有替代选择,尤其是商标被抢注时,有替代方案,而不影响产品销售和品牌推广,也不至于卷入费时费力的诉讼或纠纷;另一方面,既可以避免在商标变成产品通用名称时造成消费者不予认同,又可以培养商标意识和多个品牌,使“母子商标”品牌相得益彰,使品牌增值。(吴学安)